2016年上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人造板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涵盖团团圆圆、金利源等21个品牌,抽检范围涉及宿迁、苏州、镇江、沭阳、昆山、苏州工业园区、泰州、泰兴、连云港、盐城、淮安、南通、无锡和常州等14地。共计310批次,合格221批次,合格率为71.3%。
本次抽检依据GB/T 5849-2006《细木工板》、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15104-2006《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检验项目分类别而定:1、细木工板: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甲醛释放限量;2、普通胶合板:含水率、胶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甲醛释放限量;3、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含水率、浸渍剥离试验、甲醛释放限量;4、中密度纤维板: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限量;5、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甲醛释放限量。
抽检发现共有68批次人造板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甲醛释放量高于标准规定的值。有的人造板标注甲醛释放量等级为E2,却达不到E2的要求,而有的标注为E1,实测值却只达到E2,甚至超过E2。这就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难以选择,很容易花了高价钱买到对人体有危害的板材。
本次抽查的人造板中有42批次人造板的横向静曲强度(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消费者使用时出现断裂的现象,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本次检验共有4批次浸渍剥离性能不合格,属于一般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