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为人造板“身份”正名,符合相关标准的人造板产品将不再列入“双高”产品目录。这对于近半年来饱受人造板增值税零退税困扰的整个人造板行业来说,无疑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环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的函》(环办函[2015]2139 号)。与2014 版名录相比较,新版名录把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人造板产品由整体列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调整为“凡符合指定国标和环境标志的人造板产品(符合GB/T11718-2009 生产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产品)”、“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中甲醛释放限量E1标准及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标准的刨花板和胶合板产品”不再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的退税比率降为70%。人造板身份“正名”后,符合相关标准、不再列入“双高”产品目录的人造板将继续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税率。
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版)》的编制过程中,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配合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听取了地方行业协会和人造板企业的意见,并积极向环保部反馈,做了大量实质性工作。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表示,这一结果的获得来之不易,希望各地行业协会、各人造板企业及时向当地财政、税务部门转达《名录》调整信息,落实纤维板、刨花板等产品继续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石峰说,《名录》的调整是基于人造板行业现状及行业整体转型升级、实现绿色生产的发展规划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的,总体上符合人造板行业实际情况和产业升级要求。人造板行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开展行业自律,确保人造板生产中全面、严格贯彻落实文件提出的国标和环境标志标准,做到原辅料不达标不采购、环保不达标不生产、产品不达标不出厂,确保生产绿色环保,产品质量安全。
石峰表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下一阶段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推动修订后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颁布实施。同时,加大开展行业自律和产业升级推进力度,鼓励企业按更高的标准进行生产,发出行业承担更高环保责任的倡议,抓紧开展行业信得过企业认定工作。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还将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下一步工作和正在进行的《人造板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努力实现全行业生产环保达标、产品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