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木地板等木制品的产业持续扩张,本来木材资源自给能力不足的我国,进口木材成了必要的需求。随着森林问题政治化、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木材安全问题已由一般的经济问题演变为重大的资源战略问题,其中木材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培育跨国企业势在必行
随着木材进口量的持续增长,我国企业境外林业投资合作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内市场对木材资源的需求,促进了国内木材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但由于木材进口加工交易涉及面广、产业链条长、监管难度大等多种原因,木材加工企业还面临着严峻挑战,突出表现在行业恶性竞争严重,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等方面。
由于国内木材市场需求刚性增长,吸引了众多企业投身木材行业。目前,仅在俄罗斯从事木材采伐、加工、贸易,以及在满洲里、绥芬河等对俄口岸地区从事木材加工的企业就有数百家之多。
由于企业参差不齐,企业间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严重,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再加上进口木材交易方式原始,缺乏有效地市场运作和调整的余地,对合作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投资环境等各方面情况研究不够,森林资源底数调查和规划设计等基础性工作不实,项目本土化程度不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急需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市场占比高的大型跨国公司,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责任市场意识“双提升”
尽管现阶段国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总体而言,相关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善,监管还不到位。同时少数企业存在法制意识、生态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少数企业出于眼前利益,存在着偷税漏税、非法采伐等行为,也给一些无良国家及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口实,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提升企业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通过科学引导和规范,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监管工作,有利于进步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持续稳定获得境外木材资源,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提供支撑。综合考虑进口木材资源的来源地、木材加工业布局和重点口岸的辐射带动功能等因素,依托黑龙江绥芬河、内蒙古满洲里、江苏太仓等重点口岸规划建设木材加工交易示范基地,以平抑市场价格波动,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服务企业发展。充分依托市场调节功能,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释放企业的发展潜能。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开展合作共赢,树立和维护中国企业良好国际形象。
强化提升税收杠杆作用
尽管我国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等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但存在资金规模小,申请难等问题。我国还没建立起林业走出去的金融扶持体系,且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匮乏,支持手段单一,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信贷担保、抵押还存在瓶颈,融资困难。为了加速企业“走出去”,加强对企业的税收、金融方面的扶持势在必行。
木材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适度进口木材是确保国内木材市场供需平衡、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一项长期战略。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在境外租赁、购买林地面积呈现出上升趋势,企业走出去购买租赁林地掌控森林资源是我在国际市场源头上获取木材资源的刚性手段,应对林业走出去给予重点扶持,国家可以适当投入资金补助企业租赁林地,缓解国内森林资源压力和企业发展的资金压力。
同时,进一步发挥进口税率的杠杆作用,强化金融支持也尤为重要。可以适当下调锯材进口环节增值税,由现在的17%下调到13%。这样不仅有利于从宏观层面引导和鼓励企业进口木材,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还顺应了当前许多木材资源国限制原木出口的趋势,有利于减缓我国因大量进口原木而面临的国际压力。同时根据境外林业投资项目前期投资大、回收期长、企业资产主要在境外等特点,加强政策性信贷支持,完善融资担保机制,破解林业走出去融资瓶颈,为提高境外森林资源合作水平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