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5家木业企业被重罚!文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对污染企业零容忍,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近日来,累计检查企业62家,依法立案处罚5家木业企业。
1、经济开发区某木业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3.5万元。
2、左各庄某木业有限公司热压机工序集气罩未能做到有效收集导致部分有机废气外排,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处以处罚3万元。
3、大柳河某木业有限公司切割工序未安装粉尘回收装置,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处以罚款2.2万元。
4、左各庄某木业有限公司热压工序配套使用的voc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罚款5万元。
5、滩里某胶合板厂非法排污案,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罚款5万元。
文安县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将县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查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提升区域内环境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