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木材加工“散乱污”企业整治,四川省洪雅县林业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木材加工“散乱污”企业整治。
一是高标准。结合实际,按照“水、气、声、渣、地”要求,从依法经营、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细化完善《洪雅县木竹材加工行业规范暂行标准》。
二是严整改。召开全县木材加工“散乱污”整治大会,明确整治标准、安排细化整治工作。结合省环保督察组要求,再次全面清理“散乱污”的木材加工企业,调整整治类别,依法关闭72家、整改规范87家。
三是强监管。加强监管已整改完成的木材加工厂,确保规范生产。发现超标排放的,严处重罚、顶格处理。加强监管已关闭的木材加工厂,严防死灰复燃。加强排查,新发现违规生产的木材加工厂,抓早抓小,即时处理。
四是见成效。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共计硬化场地2.76万平方米,厂房封闭4.42万平方米,新增加工剩余物储存室103个,新增移动吸尘器128台,新增中央吸尘系统23套,VOC废气收集处理设备29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改气模温机5套,生物质燃料锅炉改电4套等环保设施。目前,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7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