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依据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木地板(包含竹地板)生产经营经营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限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比较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89-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漆制品中甲醛释放量
GB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
GB/T15036.1-2009实木地板技术条件
GB/T15036.2-2009实木地板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9995.2-2005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
GB/T20238-2006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
GB/T20239-2006体育馆用木质地板
GB/T20240-2006竹地板
GB/T23471-2009浸渍纸层压秸秆复合地板
GB/T24507-2009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GB/T24508-2009木塑地板
GB/T24509-2009阻燃木质复合地板
LY/T1614-2004实木集成地板
LY/T1657-2006软木类地板
LY/T1700-2007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LY/T1739-2008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
LY/T1854-2009室内高湿场所用木质地板
LY/T1858-2009涂饰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LY/T1859-2009仿古木质地板
LY/T1861-2009户外用木地板
LY/T1984-2011重组木地板
LY/T1986-2011直接印刷木地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地板woodfloor
3.2
木地板企业woodfloorenterprise
从事实木地板、符合木地板生产的经济组织。
4等级划分
木地板企业划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为比较高等级。
5等级划分依据
木地板企业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产品质量、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因素。
6等级划分指标
6.1产品质量要求
6.1.1
木地板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18103、GB/T15036.1、GB/T18102、GB/T20239、GB/T20240、GB/T23471、GB/T24507、GB/T24508、GB/T24509、LY/T1657、LY/T1700、LY/T1739、LY/T1854、LY/T1858、LY/T1859、LY/T1861、LY/T1984、LY/T1986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产品应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的具有资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法的抽检检测报告。
6.2主要评定指标
6.1.2各等级木地板生产企业其他评定指标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1木地板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级别 |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经营状况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元* |
10亿 |
5亿 |
2亿 |
1亿 |
||||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
五年以上 |
三年以上 |
两年以上 |
||||||
资产 |
上年资产总额/元* |
5亿 |
2亿 |
1亿 |
0.5亿 |
||||
资产负债率 |
不高于75% |
||||||||
设备设施 |
年生产能力/元 |
20亿 |
8亿 |
2.5亿 |
1.5亿 |
||||
生产加工场地占地面积(㎡)≥ |
100000 |
50000 |
10000 |
5000 |
|||||
生产加工车间 |
有,并建筑结构良好 |
||||||||
木地板设备机组* |
有(设备原值?) |
||||||||
实验室及相应的分析仪器设备 |
有 |
有 |
___ |
___ |
|||||
管理及服务 |
管理制度 |
有健全的生产、财务、统计、技术、产品质量的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应符合GB 22280的要求。 |
|||||||
质量管理 |
有企业标准并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按标生产,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跟踪、改进制度。 |
||||||||
售后服务 |
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并保存售后服务记录、用户评价等相关资料。 |
||||||||
安全、消防、卫生管理* |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
||||||||
环境保护* |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
||||||||
人员素质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
15 |
10 |
5 |
1 |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
13 |
6 |
3 |
1 |
|||||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质检人员≥ |
12 |
6 |
3 |
1 |
|||||
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 |
各岗位人员应有岗位培训经历和熟练地岗位技能 |
||||||||
信息化水平 |
运用计算机系统和软件进行原料、产品收、发、库存管理及销售核算 |
有 |
|||||||
能建立客户数据库并提供客户服务热线 |
有 |
||||||||
其他要求a |
至少满足5项 |
至少满足4项 |
至少满足3项 |
至少满足2项 |
|||||
注1:带*的指标为企业大道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他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2:特级企业如在申请企业等级划分评价前三年连续获得省级以上或全国行业综合性荣誉,其资产总额及企业年收入比较低要求可向下浮动20%。 a 具体要求见6.3。 |
|||||||||
6.3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包括如下选择项目:
a)有省级或者全国行业评定的综合性荣誉。
b)已通过ISO4000认定或ISO9000认证。
c)参与过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
d)有两个以上的经营网点。
e)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f)能够提供售后服务。
g)有注册商标。
h)承担过国家或升级重点工程的产品供应。
i)采用固定合同文本。
j)有木材干燥设施。
k)有自主创新成果或技术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