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纤维板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比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718中密度纤维板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3.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11718、GB18580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质量要求
4.1表面应砂光,外观质量符合GB/T11718优等品的要求。
4.2幅面尺寸:
4.3尺寸偏差、密度及偏差和含水率符合GB/T11718中的要求。
4.4物理力学性能符合GB/T11718中家具型中密度纤维板的要求。
4.5甲醛释放限量:
5.抽样、测量与检验和判定规则按照GB/T11718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理化性能抽样按照已验收合格的产品总体实施质量监督的要求进行。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GB/T11718的要求执行。
7.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