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层积塑料顺纹抗拉强度的测定。
2 参考标准
ZB B 70003.1—87《木质层积塑料 技术条件》。
ZB B 70003.2—87《木质层积塑料 试件选取》。
ZB B 70003.3—87《木质层积塑料 试件尺寸》。
ZB B 70003.4—87《木质层积塑料 试件尺寸的测量》。
3 原理
通过对试件逐渐施加顺纹拉伸荷载并使之产生拉伸破坏的方法,以测定试件横截面上所产生的应力。
4 仪器
4.1 材料试验机,或经计量检验机构认定的,可以测量试件承受负荷值之相当试验机,读数精度为98 N。
4.2 其他量具见ZB B 70003.4—87。
5 试件
见ZB B 70003.3—87。
6 方法
6.1 测量试件工作部位横截面的尺寸。
6.2 当试件中心线与试验机夹头中心线相重合时将试件紧紧夹住。
6.3 均匀加荷至试件破坏时的时间为60±30 s。
6.4 读出比较大荷载Pmax,精确到49 N。
7 结果与计算
7.1 按下列公式计算每个试件的顺纹抗拉强度σt(MPa),精确到0.5 MPa。
式中:Pmax── | 试件破坏时的比较大荷载,N; |
b── | 试件工作部位的宽度,mm; |
δ── | 试件工作部位的厚度,mm。 |
7.2 取同张样板上所有试件的顺纹抗拉强度,计算算术平均值至0.5 MPa,即为该张样板的顺纹抗拉强度。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8.1 ZB B 70003.1—87规定的产品牌号和鉴别板材所必须的全部详细情况。
8.2 结果的表示(见本标准第7章)。
8.3 本标准所附参考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提出,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木材工业公司负责起草,参加单位:上海沪西木材厂、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扬子木材厂、上海木材一厂、中国船舶总公司七○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庆森、杨惠荣、郭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