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杉速生丰产用材林指标和主要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国营、集体和个人营造水杉速生丰产用材林(以下简称丰产林)。
2 丰产林指标
2.1 计算年龄
丰产林生长指标以20年为计算年龄,包括苗龄。
2.2 生长指标
Ⅰ类区蓄积年平均生长量每亩达到0.78 m3(每公顷11.7 m3)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22 cm以上。Ⅱ类区蓄积年平均生长量每亩达到0.7 m3(每公顷10.5 m3)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20 cm以上。Ⅲ类区蓄积年平均生长量每亩达到0.6 m3(每公顷9 m3)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7.1 cm以上。
不同林龄的下限生长量指标见表1。
各栽培区区划指标及栽培范围见附录A。
表 1 水杉丰产林生长量指标
年 龄 | Ⅰ类区 | Ⅱ类区 | Ⅲ类区 | ||||||
平均 树高 m |
平均 胸径 m |
年平均 生长量 m3/亩 |
平均 树高 m |
平均 胸径 m |
年平均 生长量 m3/亩 |
平均 树高 cm |
平均 胸径 m |
年平均 生长量 m3/亩 |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 16 18 20 25 |
2.4 3.2 4.4 5.5 6.9 7.7 8.8 10.0 11.2 12.5 14.1 14.8 15.5 16.6 17.5 18.5 |
4.3 5.4 6.7 7.9 9.1 11.3 13.0 14.6 16.9 18.2 19.3 20.0 22.0 24.0 |
0.05 0.09 0.15 0.19 0.24 0.30 0.43 0.60 0.72 0.74 0.76 0.79 0.78 0.75 |
1.6 2.5 3.6 4.6 5.7 6.7 7.8 8.8 9.8 10.8 12.5 13.3 14.1 15.6 16.5 17.5 |
3.3 4.5 5.6 6.8 8.2 10.1 11.2 12.0 14.8 15.9 16.8 18.2 20.0 22.0 |
0.04 0.07 0.10 0.15 0.21 0.28 0.40 0.52 0.57 0.64 0.70 0.74 0.70 0.68 |
1.3 2.0 2.6 3.0 3.9 4.8 5.8 6.4 7.1 7.9 10.0 10.5 11.8 13.7 14.6 15.5 |
3.0 4.0 5.1 6.1 7.2 8.0 9.5 10.6 11.9 12.8 13.7 15.4 17.1 19.2 |
0.03 0.08 0.11 0.17 0.23 0.28 0.37 0.40 0.44 0.62 0.60 0.56 |
2.3 培育目标
Ⅰ类区以培育中径材为主,轮伐期15~20年。Ⅱ类区、Ⅲ类区培育中,小径材,轮伐期20~25年。
2.4 丰产林规模
丰产林面积要求相对集中,面积不得少于30公顷。其中一片丰产林面积不小于2公顷。
2.5 成活率和保存率
造林成活率不低于95%,保存率不低于90%。
3 丰产林主要技术措施
3.1 选地
根据水杉生态特性及各栽培区的自然条件按表2要求选择适宜的造林地。
表 2 丰产林造林地条件表
栽培区 | 地形地势 | 母岩土壤 | 立地条件 |
Ⅰ | 海拔在50 m以下的江河冲积平原,滨湖滩地,四川盆地及海拔900~1200 m的原产地低、中山沟谷溪边 | 近代冲积物发育的冲积土,湖积土。页岩、千枚岩、砂岩等发育的山地黄壤、黄棕壤、黄红壤 | A.平原湖区上层厚度1 m以上,黑土层厚度15 cm以上。地下水位在1 m以下 B.山区沟谷溪旁及盆地平原,土层厚度80 cm以上,黑土 层厚度10 cm以上 |
Ⅱ | 黄河、淮河流域,海拔200m 以下的丘陵以及海拔1000 m以下的低山山洼及山麓 |
砂页岩,千枚岩等,发育的 黄棕壤、黄红壤、黄土。第四纪 黄土、红土发育的褐土 |
C.江河平原、岗丘溪沟两旁,土层厚度1 m以上,黑土层厚度15 cm以上。 D.山洼及较潮湿的山麓缓坡地,土层厚度60cm以上,黑土层厚度10 cm以上 |
Ⅲ | 海拔500 cm以下的丘陵以及 海拔1000 cm以下的低山山洼 |
页岩、砂岩、千枚岩等发育 的红壤,第四纪红壤 |
E.山洼、高丘溪沟旁及较潮湿的山麓缓坡地土层厚度 660 cm以上,黑土层厚度10 cm以上 |
3.2 种苗
3.2.1 种子必须采自种子园、母树林和优良林分,并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
3.2.2 插穗必须采自采穗圃和优良母树。
3.2.3 苗木规格:二年生苗木高1.2 m以上,地径1.5 cm以上;一年生苗木高60 cm以上,地径1 cm以上。需选择顶芽、侧芽饱满、根系发达的壮苗。
3.2.4 外调苗木须经检疫。
3.3 整地
3.3.1 在造林前一年的秋、冬季节整地。
3.3.2 在江湖滩地全面整地,整地深度20~25 cm;在沟谷、山洼、较湿润的山麓缓坡地及丘陵岗地采用块状或带状整地。
3.3.3 栽植穴的规格为不小于60 cm×60 cm×50 cm。
3.4 密度
不间伐一次成林的初植密度每亩74~83株(每公顷1110~1250株);间伐的初植密度每亩111~167株(每公顷1665~2500株)为宜。
3.5 栽植
3.5.1 起苗多带宿土,少伤根系,并注意保护苗根湿润。
3.5.2 栽植季节从晚秋到初春均可,忌选在土壤冻结或干燥时栽植。
3.5.3 苗木栽植时要根舒、苗正、分层填土、打紧,穴面培土略高于地面。
3.5.4 在干旱季节栽后及时浇水。
3.6 施肥
根据造林地土壤肥力状态,在栽植时施基肥。有条件地区要适时追肥。
3.7 抚育
3.7.1 幼林抚育根据造林整地方式分别采用相应的抚育方法。全面整地从栽植到林分郁闭前进行间作,以耕代抚;块状整地或不间作的在林分郁闭前,每年进行除草、松土2~3次。
3.7.2 栽植后第三年开始修枝,修枝高度为树干高的三分之一。
3.8 间伐
3.8.1 林木下层枝条出现枯死时,即可进行间伐,以下层间伐为主。
3.8.2 第一次间伐强度为林分总株数的25%~35%;第二次为20%~30%;间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间伐间隔期4~6年,留下每亩40~75株(每公顷600~1110株)保持到主伐。
3.9 保护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及防止人、畜危害。及时清除林内病虫源木,保持林地卫生。
4 其他
4.1 营建丰产林前必须按林业部有关要求规划设计,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4.2 造林施工的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并按统计学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样地,逐年观测记载。
4.3 有关施工设计、检查验收、建立档案的具体内容和办法按林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附 录 A
水杉丰产林栽培区划
(补充件)
栽培区 (气候带) |
热量指标 | 水分指标 | 丰产林栽培 范围及生产区 |
||
≥10℃积温 ℃ |
无霜期 d |
年降水 mm |
相对湿度 % |
||
Ⅰ类区 (北亚热带、 部分中亚热带) |
4452.5 ~ 5681.9 |
203.2 ~ 278.2 |
908.6 ~ 1880 |
69.0 ~ 85.0 |
杭州湾、天目山 东南坡,淮南平原及 皖江淮地区,里下河 平源,洞庭湖平原及 原产地,以及川岷江、 青衣江等流域 |
Ⅱ类区 (南温带部 分地区) |
4668.9 ~ 4953.9 |
217.0 ~ 230.0 |
640.9 ~ 1274.2 |
66.0 ~ 77.0 |
黄河流域以南, 黄淮平原,南际盆地 及鄂西北低山区 |
Ⅲ类区 (南亚热带、 部分中亚热带) |
5054.7 ~ 7905.3 |
225.0 ~ 361.9 |
876.0 ~ 2332.2 |
75.5 ~ 80.7 |
鄂东南低山区, 湘中、南丘陵、赣低 山丘陵,粤丘陵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院林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湖北省林科所负责起草。参加单位:湖南、浙江、安徽、四川、河南省林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锦云、肖国华、高智慧、虞沐奎、赵本虎、王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