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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申明:刺猬紫檀的濒危适用于所有产地国家

2016-03-11 21:41作者:中木商网9400

近日,有国内媒体误读刺猬紫檀进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三仅限于塞内加尔产地的种群,本平台于今早刚从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和国家濒危管理办公室获悉以下通知: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秘书处2016年第008号通知,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 Poir.)列入CITES附录III管制的规定将于2016年5月9日生效。此列入由塞内加尔提出,管制的范围是该物种的所有种群,管制的标本类型为除种子、花粉、组培苗之外的其所有部分和衍生物。

郑重申明:刺猬紫檀的濒危适用于所有产地国家

尽管此次刺猬紫檀列入CITES附录III是由塞内加入提出,但是管制范围是该物种的所有种群。因此,根据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无论刺猬紫檀来自哪个原产国,自列入生效之日起,进口、出口或再出口刺猬紫檀管制标本的,均须事先申办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在进出口监管方面,刺猬紫檀及其产品将自动纳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管辖。

刺猬紫檀即将于今年5月进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三,在进出口西非红木 木材报关与税收时需要进行树种的检验,因而这方面的木材鉴定和分类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我国近几年来一直将进口自西非的实验室鉴定亚花梨木判断为安氏紫檀Pterocarpus antunesii,其木材心材不愉悦的气味有时亦作为参考依据,并且与刺猬紫檀的征税有所差异,但是实际上安氏紫檀是光亮紫檀的南部非洲亚种,即Pterocarpus lucens subsp. antunesii,分布地在安哥拉、纳米比亚、博茨瓦纳、津巴布韦和莫桑比克等国。故可以认定西部非洲安氏紫檀的判断系一错误,根据已有的资料和来源,可以倾向于认为目前进口西部非洲的花梨木和亚花梨木均为刺猬紫檀,这一认定对于濒危物种的管理和保护有积极的意义。故在此强烈呼吁,请中国各木材鉴定机构停止再出安氏紫檀Pterocarpus antunesii的鉴定结论报告,比较好统一为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为更有效的保护物种,做到和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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