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西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补偿办法》包含实施范围、主要原则、资金筹集、资金分配等内容,主要解决“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的问题。其中,实施范围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长江九江段和东江流域等,涉及全省100个县(市、区)。主要原则是“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政府主导、多方筹资;责任共担、区别对待;水质优先、多方兼顾;规范运作、公开透明”。2016年,江西省将集中财力首期筹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补偿办法》采用统一的因素法公式结合补偿系数,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进行分配,并选取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质量、水资源管理3个因素统筹分配补偿资金至流域范围内的县(市、区)。
下一步,江西还将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筹集办法,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保市场,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全省生态补偿及水环境综合治理。
又讯: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林业厅负责人介绍,2013年起,江西在全省开展了森林质量提升活动。每年完成不低于200万亩植树造林任务;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优化林分结构,提高单位产出;实施中幼林抚育间伐,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加快林木生长,增强森林抗灾能力;实施禁伐阔叶林和封山育林,促进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一区两园”建设,严格林地定额管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加大对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防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