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木、树种与用途
1.原木材的划分
原木是指由树干或粗枝材锯切成的圆形木段。若这些木段符合标准尺寸(检尺长、检尺径)称为规格原木材,不符合标准尺寸的木段称为非规格原木材。按生产和生活需要,原木主要划分为以下几种
(1)特级原木 是指适用于高级建筑、装修、文物装饰及各种特种用途的优质原木。产生特级原木的树种有红松、云杉、樟子松、华山松、柏木、杉木、水曲柳、核桃楸、檫木、樟木、楠木、榉木等。
(2)直接用原木 是指直接适用于交通、邮电系统维护通讯线路所需架线用木电杆和其他临时性线路施工作业、采掘坑木、建房檩条等用途的原木。
(3)加工用原木 是指适用于加工生产某种木制品原料用的原木。它又可分为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两类。
(4)次加工用原木 是指其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比较低等级(三等),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可供造纸、人造纤维、木制成品、半成品及其他用途的原木。
(5)小径原木 是指材质和检尺径低于直接用原木标准,适用于农业、轻工业、手工业木制品及民需用途的小直径原木。
(6)小原条 是指在南方林区抚育间采伐并只经打技,剥皮而未造材加工的小条木,从大头斧口(或锯口)至梢端的裣尺长自3m以上、检尺径7cm以下,梢端径足3cm称为小原条。
(7)杉原条 采伐后只经打枝、剥皮的杉木(含水杉、柳杉),从大头斧口(或锯口)至梢端的检尺长自5m以上,检尺径8cm以上,梢径为6-12cm(6cm系实足尺寸)的杉木段称为杉原条。
另外,还有等外原木、短原木、造纸用原木、刨切和旋切单板用原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