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商务部发布的《木材节约代用品分类》标准已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精神,规范木材节约代用工作,便于木材节约代用品生产、流通与消费,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更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木材节约代用政策措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受商务部委托,研究起草了《木材节约代用品分类》标准。
近60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木材节约代用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为推进我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什么是木材节约代用、哪些产品属于木材节约代用品,却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规定,给木材节约代用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及木材节约代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带来许多不便。
比较新出台的《木材节约代用品分类》行业标准对木材节约代用品的分类范畴和特性、主要木材节约代用品名称和用途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符合木材代用品特性要求的所有木材节约和代用品。这项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进一步提高木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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