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是该县朋口村上莒村人,2014年10月份,余某骑着三轮车到家附近的山场捡柴火。到山场后捡了3节杂木烂木头,往家走的路上,他又看到两节已经开始腐烂的樟树原木,就顺便把它们也装上了三轮车准备拿回家做凳子。不料,余某刚把捡来的5节木材运到家门口,就被林业站的工作人员查获。经鉴定,余某捡的两节腐烂樟树原木是香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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