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木》国标(GB18107-2000)的规定,红木是指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以在大气中变深的材色进行红木分类)符合该标准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木材。此外,上述 5 属中该标准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的也可称为红木。具体见表 1。
属 | 类 | 种 | 拉丁名 |
紫檀属 | 紫檀木类 | 檀香紫檀 | Pterocarpus santalinus L.F |
花梨木类 | 越柬紫檀 | Pterocarpus cambodianus pierre | |
安达曼紫檀 | Pterocarpus dalbergioides Benth | ||
刺猬紫檀 | Pterocarpus erinaceus Poir | ||
印度紫檀 | Pterocarpus indicus Willd | ||
大果紫檀 | Pterocarpus macarocarpus Kurz | ||
囊状紫檀 | Pterocarpus marsupium Roxb | ||
鸟足紫檀 | Pterocarpus pedatus Pierre | ||
黄檀属 | 香枝木类 | 降香黄檀 | Dalbergia odorifera T.Chen |
黑酸枝类 | 刀状黑黄檀 | Dalbergia cultrata Grah | |
黑黄檀 | Dalbergia fusca pierre | ||
阔叶黄檀 | Dalbergia latifolia Roxb | ||
卢氏黑黄檀 | Dalbergia louvelii R.Viguier | ||
东非黑黄檀 | Dalbergia melanoxylon Guill. & Perr | ||
巴西黑黄檀 | Dalbergia nigra Fr. Allem | ||
亚马逊黄檀 | Dalbergia spruceana Benth | ||
伯利兹黄檀 | Dalbergia stevensonii Tandl | ||
红酸枝类 | 巴里黄檀 | Dalbergin bariensis Pierre | |
赛州黄檀 | Dalbergia cearensis Ducke | ||
交趾黄檀 | 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 Pierre | ||
绒毛黄檀 | Dalbergin fulescens tamentosa Tndl | ||
中美洲黄檀 | Dalbergia granadillo Pittier | ||
奥氏黄檀 | Dalbergia oliveri Gamb | ||
微凹黄檀 | Dalbergia retusa Hesml | ||
崖豆属 | 鸡翅木类 | 非洲崖豆木 | Millettia laurentii De Wild |
铁刀木属 | 白花崖豆木 | Millettia leucantha Kurz (M.pendula Bak.) | |
铁刀木 | Cassia siamea Lam | ||
柿树属 | 乌木类 | 乌木 | Diospyros ebenum Koenig |
厚瓣乌木 | Diospyros crassiflora Hiern | ||
毛药乌木 | Diospyros pilosanthera Blanco | ||
蓬塞乌木 | Diospyros poncej Merr | ||
条纹乌木类 | 苏拉威西乌木 | Diospyros celehica Bakh | |
菲律宾乌木 | Diospyros philippensis Gurke |
表 1: 《红木》国标(GB18107-2000)规定的红木树种
红木产业则囊括其上游红木资源采集至下游红木制品消费的整个产业链条。据估算,2013 年我国红木产业产值近 1500 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近百万。红木产业已是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异军突起的明星产业,其蕴含着深厚传统文化气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业的优秀代表,也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名片。
(一)红木资源概况 红木作为珍贵木材,自明清以来就受市场的极大认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传统文化的回归,红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市场愈发旺盛,资源消耗带来的资源匮乏日渐显现。红木资源问题已成为关系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我国红木资源状况
红木属于热带地区木材,主要产于“南洋”地区(东南亚、南亚及大洋洲部分国家)、非洲与拉丁美洲地区。我国红木产业所需原料几乎全部依赖进口。
按照《红木》国标(GB18107-2000)规定的 5 属 8 类 33 种红木中,我国境内仅分布 5 种--降香黄檀(俗称海南黄花梨)、黑黄檀、菲律宾乌木(俗称菲律宾黑檀)、铁刀木和印度紫檀。其他28 种红木均分布在境外地区。其中降香黄檀、黑黄檀、菲律宾乌木为我国存在的本土红木;铁刀木和印度紫檀为引进树种。 降香黄檀是我国海南特有的树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主要零星分布在海南西部、西南部和南部的东方、昌江、乐东、白沙及崖县等地。现在中国海南、广东、广西两省以及云南的勐腊、景洪亦有引种栽培,其中海南人工栽培已成规模。 黑黄檀是我国二级保护植物,在我国境内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思茅地区,绿春与元江也有零星分布。 菲律宾乌木则主要分布在我台湾地区。
目前,我国已引种并进行人工种植了铁刀木与印度紫檀,主要在云南、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台湾等地种植。 尽管红木市场价值较高,但因其生产周期较长,且人工种植成材率偏低,使得社会营林的积极性不高,产业化程度较低。
2、世界红木资源状况
境外红木资源主要分布在热带与亚热带地区,尤其“南洋”地区、非洲、中南美洲地区较为丰富。
(1)“南洋”地区是我国红木资源进口比较主要的来源地。包括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分布了 19 种红木树种:檀香紫檀、交趾黄檀、巴里黄檀、奥氏黄 檀、刀状黑黄檀、黑黄檀、阔叶黄檀、大果紫檀、印度紫檀、越柬紫檀、鸟足紫檀、安达曼紫檀、囊状紫檀、乌木、毛药乌木、蓬塞乌木、苏拉威西乌木、菲律宾乌木、白花崖豆木。
(2)非洲地区是我国红木资源的第二大来源地,从 2014 年6 月起,中国从非洲进口红木原木数量首次超过“南洋”地区;从 7 月起,中国从非洲进口红木总量超过“南洋”地区。非洲地区主要红木产区有:尼日利亚、加纳、冈比亚、莫桑比克、贝宁、刚果(金)、刚果(布)、几内亚比绍等,分布了 5 种红木:卢氏黑黄檀、东非黑黄檀、刺猬紫檀、厚瓣乌木、非洲崖豆木。
(3)中南美洲地区木材资源丰富,具有可挖掘潜力。我国从中南美洲地区进口红木原木与锯材相对较少,分别占我国进口量的 1%与 3%左右,目前有增长趋势。中南美洲地区出产红木的国家有:墨西哥、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拿马、巴西等,分布了 7种红木: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绒毛黄檀、赛州黄檀、伯利兹黄檀、巴西黑黄檀、亚马逊黄檀。
3、红木资源存量与保护
红木资源是发展红木产业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大量商业开发利用,导致红木资源破坏严重,一些树种濒临灭绝。国际动植物保护组织及有关国家加大了对红木资源的保护力度,限制或禁止红木资源贸易成为主要趋势。
(1)红木资源存量。
目前,市场贸易主流红木树种存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存量相对丰富。包括刺猬紫檀、大果紫檀、微凹黄檀、非洲崖豆木;
- 存量中等。包括交趾黄檀、巴里黄檀、奥氏黄檀、东非黑黄檀与卢氏黑黄檀;
- 存量稀缺,包括降香黄檀、檀香紫檀等。
(2)红木资源保护现状。
红木作为珍稀资源,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与国际组织的重视。由于前期红木产地无节制的开发,导致该地森林破坏严重,环境恶化,一些树种濒临灭绝。 2013 年 3 月,第 16 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 CITES 公约)缔约国大会在泰国曼谷召开,会议所形成的比较新 CITES 管制物种附录共包括 247 种木材树种。其中受管制红木升至 7 种。具体见表 2。
其中附录Ⅰ为禁止商业性国际贸易;
附录Ⅱ为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进行国际贸易;
附录 III 为须有缔约国(成员国)出具进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明,才可进行国际贸易。
目前已知的宣布限制红木出口的国别情况如下:
马达加斯加,2010-141 号法令,禁止红木和其他珍贵木材出口,该法令有效期 2-5 年;环境部门也制定禁止红木非法贸易的政令;印度,非特殊情况严禁檀香紫檀(小叶紫檀)出口;泰国、越南、柬埔寨和老挝四国明令禁止采伐和出口野生来源的交趾黄檀;越南从 2013 年 5 月起对红木加收 200%的税;中南美洲地区国家则严格控制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和伯利兹黄檀的采伐和出口;加蓬 2010 年 1 月禁止原木出口;加纳 2014 年 1 月禁止红木出口;缅甸 2014 年 4 月起禁止原木出口。 随着越来越多的红木出产国加入限制红木出口的行列,红木原料价格一路飞涨,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面对红木资源的稀缺,行业应着力发展合理用材,减少资源浪费;建设红木进口的“阳光工程”,行业合力而为,合理取材。
(二)我国红木产业发展现状
据估算,2013 年我国红木产业总产值达 1500 亿元人民币,业已成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异军突起的明星产业。 从地理位置来分,我国红木制品产区主要有五大红木产业聚 集地组成,如北京及河北大城、江苏苏州及周边地区、浙江东阳、福建仙游、广东中山。这五大产业聚集地既有传统产区,如北京、江苏苏州与广东中山;也有后起之秀,如浙江东阳、福建仙游与河北大城。 随着近年来红木产业的急速发展,红木产业聚集地已扩大到云南、广西、海南、江西、山东、辽宁、安徽等多个省市。这些地区既有接近红木原料产地的便利,也有传统雕刻工艺的继承与发展。见图 1.
从工艺流派来看,我国红木制品产区主要分为,以北京及周边河北产区的“京作”;以江苏苏州及周边地区为代表的“苏作”;以浙江东阳为代表的“东作”;以福建仙游为代表的“仙作”,以广东中山为代表的“粤作”;近年来更是大力发展了山东产区的“鲁作”、海南产区“琼作”、广西产区的“贵作”、云南地区的“滇作”等等。
通过对各“作”红木的支持与鼓励,可以更好地传承与发扬了中国传统红木文化。
(三)红木制品市场情况
据估算,2013 年我国红木制品市场贸易额达 3000 亿元人民币。红木制品市场主要有市场消费、收藏投资与进出口贸易构成。
1、市场消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红木制品已经从过去宫廷御用、达官显贵消费变成普通百姓的日常消费,消费需求大大增加。 主要消费人群已经由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大。随着红木干燥的技术进步,红木制品消费已经进入东北与西北地区。 从消费主体看,红木消费从个人生活消费,扩大到酒店、会所、博物馆等多维度消费。
2、收藏与投资。
红木制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更有保值增值的价值。 红木制品的收藏与投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年代久远、历史跨度较大的红木制品进行收藏。如 2013 年 6 月的保利春拍,一对清乾隆雕九龙紫檀顶箱柜拍出 9315 万人民币的高价。二是对当代红木精品,及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红木制品的收藏。如 2014年北京举行多场浙江东阳红木家具专场拍卖,以及保利举行福建仙游某红木品牌专场拍卖。
3、进出口贸易。
我国是红木制品的主产国,也是比较大消费国,目前,仅有广东地区生产的部分红木制品进行出口贸易。而我国进口的红木制品主要是从东南地区红木工厂进口初成品,再由中国红木企业进行再精细化加工。从海关进口数据来看。2014 年我国累计出口红木家具与其他红木制品 11291 件,同比减少 8.82%;出口额达433.77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2715.42 万元,同比下降 4.14%。2014年我国累计进口红木家具与其他红木制品 125403 件,同比减少21.13%;进口额达 2479.93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55 亿元,同比下降 1.24%。
(四)红木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红木资源趋紧。
随着世界各地红木资源的无计划采伐,部分红木资源濒临灭绝。有关国家也相继出台了限制红木资源出口的政策。面对红木资源收紧,红木产业一方面要加大红木树种的有效利用,因材施用。另一方面,应有计划加大对红木树种育林育苗的投入,为产业发展储备资源。
2、产品设计单一。
目前市场上红木制品设计单一表现突出,近 95%以上的红木制品属于仿古类产品,创新元素较少。另一方面,产品设计简单抄袭严重,使得大企业无意增加设计投入,而小企业又无力承担设计成本。因而进一步扩大了红木制品的设计问题。红木产品设计问题已经影响到市场的进一步开拓。 因此,加大对产品设计的投入,增加对设计人才的培养已变得尤为重要;同时,行业企业应提高申报设计专利意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
3、市场秩序混乱。
红木制品市场鱼龙混杂、制假售假问题突出,从某种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红木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无市场准入标准,信用体系建设急需加强,规范市场秩序,缺乏检测与监督机构的技术支持。
4、红木文化传承与发展有待加强。
红木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红木文化体现了我国劳动人民不断创新发展、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是红木产业赖以发展的精神内核。 近年来,红木产业取得极大发展,而红木文化的发展未能跟得上市场的步伐。红木市场被“唯材论”所充斥。红木制品也是设计单调,市场 90%以上产品是对经典传统家具的仿造,未能有效继承红木文化所蕴含的创新,同时也不能推动红木文化发展。 除此以外,红木文化在社会影响还极其有限,使得消费者群体也只是简单追求材质,而忽略其文化内涵。这些均是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持久发展。
5、行业标准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红木行业仅有六个标准(包括已颁布与即将颁布),即《红木》国标(GB/T 18107)、《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红木商用名称》(SB/T 10758)、《红木制品等级》 (SB/T 10759)与《红木家具零售经营企业服务规范》上海地方标准,以及由中国红木委正在组织编制、即将颁布的《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标准。红木行业的发展与成熟需要一个健全的标准体系支撑。而这些标准应该是涉及原料、生产、进口、检测、市场、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标准要素构成。因此,红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亟待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