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将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关闭和取缔无证及未按时年检年审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在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同时,查处收购加工无证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凡存在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行为、数额较大且被林政处罚2次以上的企业,直接定为不合格企业;凡逾期未年审和不年审的作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收回经营(加工)许可证,取消经营(加工)资格;凡不符合条件及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一律查处并取缔。

- 桦川县林草局围绕木材企业落实产地检疫举措
0评论2025-03-28

- 广州查获46吨濒危木种刺猬紫檀
0评论2025-01-06

- 广州查获46吨濒危木种刺猬紫檀
0评论2024-12-27

- 《木竹产品碳足迹评价指南》行业标准通过审查
0评论2024-12-25

- 国家标准《中国主要木材名称》修订正式启动
0评论2024-11-25

- 山东高密:未取得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
0评论2024-11-25

- 广西严查人造板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行为
0评论2024-11-21

- 蚁木和二翅豆木材贸易确实被纳入受CITES管制
0评论2024-11-21

- 广西严查人造板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行为
0评论2024-11-05

- 台湾突发!木材厂发生大火致3人死亡
0评论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