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将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关闭和取缔无证及未按时年检年审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在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同时,查处收购加工无证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凡存在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行为、数额较大且被林政处罚2次以上的企业,直接定为不合格企业;凡逾期未年审和不年审的作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收回经营(加工)许可证,取消经营(加工)资格;凡不符合条件及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一律查处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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