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户):
为规范全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为,强化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5年3月31日前,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户)做好自查,必须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正本、副本上交个旧市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科。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年检的视为作废,取消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资格。
二、提交材料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户)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5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申请》;
2、填写《云南省木材、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度检审换证审批表》;
3、全年木材原材料收购销售台账情况;
4、依法依规经营(加工)情况。
附:
1、《云南省木材、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度检审换证审批表》2、《2015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申请》
个旧市林业局
二0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