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单板层积板材为基材,以PVC、浸渍纸等为贴面,经阻燃防蛀处理,生产出的具有阻燃和防蛀功能的实木复合贴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比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比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259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 9846.1~9846.8 胶合板
GB/T 3830-2008 软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和片材
LY/T 1143 饰面用浸渍胶膜纸
LY/T 1279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GB/T 15102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 19367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AWPA E1 防白蚁性能实验室试验方法
GB/T 13942.1-2009 木材耐久性能 第1部分:天然耐腐性实验室试验方法
GB/T 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 确定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 fire-retardant and mothproof wood composite panel
以单板层积板材为基材,以PVC、浸渍纸等为贴面,经阻燃防蛀处理,生产出的具有阻燃和防蛀功能的实木复合贴面板。
4 要求
4. 1 基材技术要求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基材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偏差测量以及其他理化性能指标均应不低于GB/T 9846.1~9846.8中对胶合板一等品的规定。
4.2 贴面板基本性能要求
4.2.1 贴面基本要求
PVC贴面板所用PVC薄膜或片材应符合GB/T 3830-2008产品质量要求。
浸渍纸由专用纸浸渍氨基树脂或酚醛树脂后干燥至一定程度,经热压可覆贴在单板层积板材表面的浸胶纸(也称胶膜纸)。其质量应满足LY/T 1143 的标准要求。
4.2.2 外观质量要求
4.2.2.1 PVC贴面板
缺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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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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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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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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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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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印刷色泽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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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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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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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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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泡、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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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
不允许
|
轻微
|
皱纹
|
不允许
|
轻微
|
不明显
|
疵点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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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每平方米板面不超过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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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显,每平方米板面不超过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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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
不允许
|
轻微
|
不明显
|
压痕
|
不允许
|
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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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大面积不超过15mm2,每平方米板面不超过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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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
|
不允许
|
宽度不超过0.3mm,长度不超过100mm,每平方米板面总长度不超过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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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不超过0.5mm,长度不超过100mm,每平方米板面总长度不超过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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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边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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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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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mm
|
不大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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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轻微是指正常视力在距离板面0.5m内可见到,不明显是指在距离板面1m可见到,明显是指在1m以外可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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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 浸渍纸贴面
缺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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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等品
|
一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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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背面
|
正面
|
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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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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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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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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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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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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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1m2板面内比较多允许有1处且≦3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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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1m2板面内比较多允许有1处且≦3mm2~2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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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划痕
|
不允许
|
任意1m2板面内比较多允许有2处不影响装饰层的长度≦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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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压痕
|
不允许
|
|||
透底
|
不允许
|
明显的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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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板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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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不得超过8mm,仅允许一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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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孔隙
|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
|
|||
颜色不匹配
|
明显的不允许
|
|||
光泽不均
|
明显的不允许
|
|||
鼓泡
|
不允许
|
|||
纸张撕裂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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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比较多允许出现1处且≦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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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部缺纸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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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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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理化性能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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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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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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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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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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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0%
|
2
|
表面胶合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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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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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表面耐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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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N试件表面无整圈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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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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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耐冷热循环
|
试件表面不允许开裂、鼓包、折皱、变色及凸凹纹理,且尺寸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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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色泽稳定
|
试件表面不允许开裂、鼓包、折皱、变色、凸凹纹理及光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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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表面耐干热
|
试件表面不允许有开裂、鼓包、剥离及明显变色和光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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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表面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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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件表面不允许有残留颜色,不允许有开裂、鼓包、软化及明显变色和光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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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表面耐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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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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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浸渍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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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力比较低值40N,平均值45N,试件贴面胶层与胶合板每个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超过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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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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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冲击
|
试件表面不允许产生开裂及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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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甲醛释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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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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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贴面板特殊性能要求
4.3.1 燃烧性能等级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燃烧性能应满足难燃D级及以上的规定要求,或满足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4.3.2 防蛀性能要求
以白蚁为实验对象,其毒性致死剂量,即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中多功能保护剂的载药率应低于5%,或满足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4.3.3 防腐性能
处理后的实木复合贴面板的抗木腐菌性能测试,其质量损失率应低于3%,或满足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4.3.4 可燃性要求
点火30s,观察30s,总计60s的时间,要求火焰蔓延长度小于或等于150mm,并记录火焰蔓延的实际长度。例如:当某一厚度装饰板,点火30s,观察30s后,火焰蔓延长度为120mm时,可满足非铺地材料B、C和D级要求,记录可燃性检验火焰蔓延长度为120mm,其他类似。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质量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PVC贴面板的外观质量检验按LY/T 1279中的规定进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浸渍纸贴面板的外观质量检验参照GB/T 15102中的规定进行。
5.2 规格尺寸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规格尺寸检验按GB/T 19367中的规定进行。
5.3 理化性能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理化性能检验按GB/T 17657中的规定进行。
5.4 燃烧性能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燃烧性能检验按GB 8624中对B、C、D燃烧等级的规定方法进行。
5.5 防蛀性能检验方法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防虫性能检验选择台湾乳白蚁并按AWPA E1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防腐性能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防腐性能检验按GB/T 13942.1-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
5.7 可燃性检验方法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的可燃性检验按GB/T 8626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类型
6. 1. 1 出厂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a) 外观质量;
b) 规格尺寸;
c) 理化性能;
d) 阻燃性。
6. 1. 2 型式检验
阻燃防蛀实木复合贴面板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 在正常生产时,燃烧性能每两年检验一次;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合同规定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被检验产品的类别、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理化性能、阻燃防蛀等级、检验依据标准等全部细节。注明检验结果及其结论,且注明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记
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标记制造厂家名称、厂址、注册商标、产品名称、阻燃等级、标准号、规格、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等。
7.1.2 包装标签
包装标签应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出厂日期、注册商标、产品名称、阻燃防蛀等级、标准号、规格、数量以及防潮、防晒等标记。
7.2 包装
产品应按不同类型、规格、出厂检验等级和阻燃防蛀等级分别妥善包装。
7.3 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注意防潮、防雨、防晒、防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