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上海福人林产品批发市场、东莞市吉龙木材市场、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福州上渡林产品交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富林木材城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温州木材集团、杭州木材有限公司木材交易市场、沈阳国际木材交易中心、甘肃宇臻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五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级为比较高等级。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能力状况、资产与负债、场地设施、木材与木制品质量和服务、市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指标进行划分。
据悉,《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实施细则(草案),将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在近期发至我国主要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征求意见,待本标准《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拟于2015年9月1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