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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民警结合案例向村民讲解“无证运输木材属违法”

2014-11-09 19:245690
        11月6日上午,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公安局南高岭派出所结合处理的涉林木案,组织民警到牙叉镇新村以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普法。
   9月22日,该所民警在公路上巡查时,发现一辆载满菠萝蜜原木的拖拉机,经查属无证运输木材。在调查中民警获知,牙叉镇方平村委会牙和新村村民符海某从元门乡购买了三棵菠萝蜜树后,在没有办理木材运输证和相关林业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请符亚某将原木运回家里做家具。运输原木的拖拉机涉嫌无证运输被查后,经白沙林业局出具的《关于扣押菠萝蜜树原木的调查报告》认定,该案中非法运输菠萝蜜原木共23段,总出材量为1.446立方米。
    该所在依据相关法律没收符海某的23段菠萝蜜原木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村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不太理解,于是就组织民警深入村寨,结合符海某案件进行普法。通过普法,使村民们明白了砍伐自家房前屋后的树木,如果要上路运输,必须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木村运输证后才可上路,否则就属违法,涉案的木材将会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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