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的木材加工业在国内一直保持着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木材缺口的逐年加大,木制品出口形势不断趋紧,我省木材加工业也开始显现出核心竞争力不强、后劲不足的苗头。由于木材加工业所涉及的产业链长,关联产业多,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一旦阻滞不前,不仅会动摇我省木材加工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同时也会影响广东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全面了解我省木材加工业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木材加工业面临的问题,我们在2007年下半年,对全省的木材加工业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走访调查,并将调查内容形成了《广东省木材加工业情况调查报告》,现将调查报告内容简介如下。
木材加工业是林业产业中的支柱产业,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木材加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国防建设、人民生活之中,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又难以替代的重要资源,木材加工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同时,木材加工业既是资源依赖性行业,又是资源可再生性行业,因此,木材加工业的发展还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千秋大计。
近些年来,广东的木材加工业在国内一直保持着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木材缺口的逐年加大,木制品出口形势不断趋紧,我省木材加工业也开始显现出核心竞争力不强、后劲不足的苗头。同时,由于木材加工业所涉及的产业链长,关联产业多,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一旦阻滞不前,不仅会动摇我省木材加工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同时也会影响广东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广东省木材加工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省木材加工业飞速发展,在全国名列前茅。目前,我省木材加工业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如下:
(一)形成了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广东是中国木材加工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规模宏大的工业体系,包括锯材、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木竹家具、木竹地板、浆纸、其它木竹制品在内的六大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国防和日常生活。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省共有木材加工企业1100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万人,木材加工业总产值约1270多亿元,木制产品出口达77.48亿美元。
表1:2006年广东省木材加工业概况
类别 总产值 产量 出口 企业总数
锯材 6亿多 81.4万m3 4.50万m3 3000多家
人造板 近80亿元 549.3万m3 46.99万m3 260多家
木制家具 约1050亿元 —— 69.13亿美元 6000多家
木地板 约120亿元 1.2亿㎡ —— 130多家
纸浆 约18亿元 40万吨 —— 10多家
总计 约1274亿元 —— —— 11000多家
全省人造板业发展迅猛。2002年以来,广东省人造板产量以年均27.58%的速度增长。经过九十年代末以来多年的发展,我省涌现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人造板生产企业,从而奠定了我省人造板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2006年,全省的人造板生产企业达260多家,拥有300多条生产线,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450多万m3,而实际产能达到549.3万m3,年产量全国第三,年销量和出口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胶合板160.01万m3 ,中密度纤维板(MDF)280万m3,刨花板109.29万m3 ,其它人造板15万m3,年产值近80亿元。
我省是中国家具比较重要的生产、流通、出口基地。我省的家具生产量占据国内龙头地位,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达6000多家,从业人数130多万人,年产值约1050亿元,占国内家具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出口值占全国家具出口总值40%多。
此外,广东省有实木、复合、强化等木地板生产企业有130多家,年生产能力1.2亿㎡ ,木竹纸浆年产量40万吨,木片年产量65万绝干吨,锯材、木工艺品、木制农具和木制生活用具等木制品加工厂遍布城乡,年产值70多亿元。
(二)涌现一批起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
我省木材加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整合,涌现了一批起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这些企业不但生产规模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而且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主要特点是:
生产规模较大,位居全国前列。我省人造板生产以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为主,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大。如:在纤维板企业中,威华股份公司在省内已建成投产的5条生产线,年产60多万立方米,在省内外在建的4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80万立方米。顺龙集团、南海佳顺、广东五联集团等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以上,亚洲创建(河源)木业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均达到了20万m3。胶合板由于受原材料供应及市场销售影响,近年来产量有所回落,不少上规模的企业停产或转产,现有比较大的企业有:新会中集集装箱木地板有限公司,年产12万m3,广州翠宏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m3 ,广州花都元荣胶合板厂、森帝木材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年产5万m3 等一批企业。
设备工艺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我省上规模的人造板企业大部分采用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外知名公司制造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连续平压生产线,产品达到欧洲标准的E2级、E1级以及日本JAN标准EO级标准要求。生产出来的纤维板纤维分布均匀密实,表面光滑平整,强度高,变形小,握钉力强,能加工成各种异形曲面,广泛用于强化木地板、家具及室内装修、食品包装、电子行业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等公司拥有2mm 的超薄板生产设备,工艺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投资的22万m3 的连续压机刨花板生产线为中国比较大的刨花板生产线之一,填补了我省家具生产行业优质刨花板的空白。
带动辐射能力强。我省上规模的木材加工企业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这对当地的森林培育、林农增收、社会就业起到了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1998年,威华集团率先在梅县西阳镇租赁3000多亩荒山地,引种优良速生丰产树种尾叶桉。目前,该集团的原料林基地面积已达到56万亩,基本实现了生产规模与营林规模同步协调发展。亚洲创建公司累计造林7万亩,并计划扩大到30万亩。顺龙木业公司在怀集、德庆以及阳山共种植速生丰产林约8万亩。木材加工业的发展,给农村、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3年我省枝桠材的收购价格为每吨160-220元,2007年6月价格上升到每吨280-380元,目前珠三角地区达到每吨450元的高价。林地的租金也都上涨了200%-300%,从2003年到2006年,雷州市林地租金从每亩林60元/亩上升到200元,阳东县从每亩6-8元上升到15-20元。木材、林地价格的提高,得益的首先是拥有林地林木的农民,据统计,11家从事木材加工的省林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44000多户,如果再加上广东五联、亚洲创建、顺龙等大型木材加工企业,我省木材加工企业带动地方农户增收做出了贡献更大。同时,木材加工业的发展也很大程度上带动相关行业发展,解决了当地就业问题,推动了地方特别是山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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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呈现了多元集聚的产业集群
经过十多年发展,我省形成了设施完善、配套齐全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尤其是东莞、深圳、中山、顺德的家具产业的集聚特征比较为突出,珠三角已形成了中国比较大的家具生产、销售及出口基地,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集群。其主要特征:
一是区域性高度集中。深圳家具业在国内具有较大优势,产业规模、技术质量、出口创汇能力等均领先同行。深圳1200多家家具企业中,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有10多家,年产值在3亿—5亿元的中型企业有60多家。2006年,深圳家具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出口41亿美元,占全省家具出口总额的半壁江山。东莞仅后街、大岭山、长安三镇,就集中了上规模的家具厂2300多家。其中大型家具出口企业近80%都集中在大岭山镇,该镇先后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家具协会分别授予了“中国家具出口重镇”和“中国家具出口第一镇”的美誉。中山市大涌镇则以生产红木家具为特色,红木家具生产企业达300多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该镇还建立了“红木家具工程技术中心”,该镇成为全国比较大的红木家具生产基地。
二是相关配套产业齐全。珠三角家具业高度发达,带动了许多关联产业的发展。如木材、木工机械、五金、布料皮革、玻璃、胶粘剂、涂料业等配套产业,还有原材料市场、家具市场、物流运输、产品展销、家具研发设计等商贸服务业。珠三角区域由此形成了依存度十分紧密的多产业、多链条的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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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原材料市场活跃。位于广州黄埔的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是华南地区规模比较大、品种比较多的大型木材专业批发市场,是著名的名贵木材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2006年,该市场实现木材及制品交易量达300多万m3,市场销售总额达110亿元;东莞拥有华南地区超大规模的木材交易中心——厚街兴业木材市场和大岭山吉龙木材市场;顺德龙江镇是全国规模比较大的家具原辅材料集散地,拥有豪俊材料城、龙江材料城、亚太国际木业城和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四大专业市场,有800多家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家具材料专业市场群。
四是产品展销交易平台完善。深圳会展中心已成功举办了21届国际家具展,每届展览面积均达到15万㎡;东莞国际名家具展览会,至今已成功举办18届,并以其规模大,品牌多、服务一流的商贸效果,成为中国的第一品牌家具展,是全国家具行业以为入选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展览会,同时获得了全球展览业协会的认证;顺德乐从家具市场延绵十余里,经营商铺面积达200多万㎡,容纳了海内外3000多家经销商户,展示各式家具2万多种,每天进出乐从运送家具的车辆达2万多台次,每日的顾客流量达3万多人,销售量居全国家具市场之冠,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比较大规模的家具集散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省木材加工业经过10多年的蓬勃发展,形成了较大的经济规模,并在全省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我省木材加工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并亟待解决。
(一) 森林资源支撑能力薄弱,原材料供求缺口巨大
我省森林资源供给不足,是制约木材加工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我省是木材消费大省,2006年,广东省消耗木材总计约2484m3。然而,2006年全省生产木材仅约362万m3,小径材、枝桠材、四旁树木采伐木材300多万m3,全省木材年产量约为700万m3,1700多万m3的木材缺口依靠省外补充和国外进口。2006年,我省进口原木127.51万m3,锯材220.77万m3,人造板及单板37.22万m3。
由于原料供给不足,使得胶合板、纤维板以及制浆造纸业企业之间对木材原材料的争夺战愈演愈烈,木材原料价格大幅度攀升。枝桠材等林区“三剩物”价格已从过去的160/吨升至250~450元/吨。原材料价格提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企业效益下滑。如中纤板每m3的利润就减少了100多元。生产成本的高涨使得一些企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一些企业甚至因原材料供应不上而停产。
造成森林资源支撑力薄弱的主要原因有如下方面:
1.全省森林林份质量差,单位面积产出少
首先从林地结构看,如表2、3所示,全省林业用地1101.6万公顷(含雷州市林业局和红树林面积)。我省尚有很大面积的未成林地和无林地,约占林地面积的9%。并且在无林地中,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它无力林木地面积达44.2万公顷,还有很大的造林更新空间;其次从林木资源结构看,大径级材蓄积比重较少,中幼林比重较大,近成过熟林面积只占乔木林地面积的33%,近成熟林蓄积量占乔木林蓄积量的46.7%,而且林种、树种结构单一,针叶林所占比例偏大,阔叶林少;次生林面积大,材质差;可伐资源少,珍贵木材生产更是少之又少;再从林地面积产出看,2006年,全省乔木林蓄积量2.75m3/亩,仅达到全国5.65m3/亩水平的48.7%,列全国第21位,这与广东省地处亚热带优越的自然条件极为不相称。
表2:2006年广东省林地构成情况(按地类划分)
类别 面积(万公顷) 百分比(%)
有林地 927.4 84.2
疏林地 4.9 0.4
灌木林地 69.4 6.3
未成林地 46.5 4.2
无林地 52.9 4.8
合计 1101.6 100
表3:2006年广东省无林地构成情况
类别 面积(万公亩) 百分比(%)
宜林荒山 13.6 25.7
采伐、火烧迹地 10 21.0
宜林沙荒 0.7 1.3
暂难利用地 6.0 11.3
其它无立木林地 22.6 42.7
合计 52.9 100
2.财政投资少,商品林经营基本靠民资和外资
2006年我省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对林业总投入约为11.65亿元,其中省级投入约为10.71亿元,中央财政投入仅9340万元,但这些投入绝大多数用于生态公益林、生态防火林带、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红树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培育、森林植被恢复、成品油提价补贴等。直接用于扶持营造商品林的贷款贴息资金不到100万元(中央80.8万元,省里仅有16.6万元),因此全省商品林经营基本上没有政府资金的投入和扶持,而以民资和外资为主。
3.营造速生丰产林遇到了新的阻力与困难
我省的自然区位优势明显,具有优越的立地条件和水热条件,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不仅为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建设绿色生态大省的重大任务。
但是实际上,我省在营造速生丰产林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阻力。营造速生丰产林一次性投入资金大,回报周期长,稳定连续的林业政策对鼓励和保护民间投资造林的积极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多年来我省各地一直按照国家林业政策,鼓励、扶持速生丰产林建设,尤其是吸引了许多外资、民资营造速生丰产的桉树林,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去年以来,有的市、县对林业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对桉树的认识缺乏科学态度,认为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林中无飞鸟,林中不长草”,甚至说桉树有毒有害;有的因个别经营者的不当做法,造成水土流失或毁林造林的局部现象而以偏概全,因噎废食,“一刀切”暂停桉树种植;有的只准种不予采伐;有的干脆明令禁止种植桉树。以上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政策的贯彻实施,不但造成了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损失,也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在调查中我们还感到,林地纠纷多,商品林经营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也是影响速生丰产林建设的另一难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调处解决。
(二)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同质化竞争激烈
我省木材加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企业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不高
我省的人造板业,近年来虽然发展迅速,经济总量较大,但是规模、有竞争力的企业不多。如表4所示,在全省1100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中,年加工能力在1万m3以下的小企业占90%,10~20万m3的大企业仅有12家,20万m3以上的特大企业只有9家。如果从整体上对广东省整个木材加工产业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企业平均规模偏小的结论,也许不客观准确,因为在10000多家小企业中,集中了众多的锯材、木工艺品、木制农具和木制生活用具等小型加工厂,这种小厂的存在是必要的、而且也没有必要扩大规模。因此,我们下面单就人造板和家具两个对行业规模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来做进一步的分析。
表4:广东省木材加工企业规模状况
企业规模(按年加工木材能力划分) 企业数(个)
小企业(1万m3以下) 10901
中小企业化(1~5万m3) 235
中等企业(5~10万m3) 19
大企业(10~20万m3) 12
特大企业(20万m33以上) 9
总计 11176
2006年,广东省人造板企业总共260多家,而年加工能力在1万m3 以下的企业有142家,比例过半,1~5万m3 的中等企业有106家,超过5万m3的企业仅有18家。从世界平均水平来看,中密度纤维板的平均规模为每年10万m3以上,刨花板为每年5万m3以上,而广东省的中密度纤维板平均规模为每年5.5万m3,刨花板为每年1.5万m3。可见,我省的人造板产业发展水平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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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生产企业的规模也是相差悬殊,产值上亿元、资产在几千万元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产值上千万元、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不足20%,大多是产值几把百万、资产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另外还存在相当数量的手工作坊式企业,年产值仅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
大量小企业的存在,对我省木材加工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和提升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大部分人造板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胶合板厂)工艺设备落后,加工方式粗放,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生产效率低,资源综合里利用率不高,管理难度大;一些人造板企业存在化学污染(甲醛)废水污染、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同时也直接影响了下游家具企业产品的环保标准;中小企业普遍没有原材料基地建设,原材料自给能力严重不足,企业之间挣抢资源矛盾突出。
2.同质化无序竞争加剧
由于区域内企业数目过多,人造板、家具等木材加工产品市场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的饱和。从人造板的产品结构看,目前各人造板企业中,低档产品比例偏大,并且主要集中在家具(59.6%)及建筑装修(30.4%)方面,产品结构趋同,功能型产品不多,特殊规格和特殊用途的产品极少。家具行业也是如此,由于家具行业的技术工艺门槛比较低,上马容易,使得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中档产品产能不断扩大。各厂家为求得生存,竞相杀价,造成整体利润微薄。尤其是大量达不到环保标准,质量低下的企业,偷工减料、“浑水摸鱼”,使得低劣产品充斥市场,造成了市场无序、混乱的竞争状态。
同质化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造成对原材料争夺异常激烈。例如阳江以城区周边10公里半径范围内,短短的几年间,先后上了4家人造板厂,年产人造板40万m3。
3.自主品牌少,核心竞争力不强
我省的木材加工企业的自主研发力量薄弱,难以进行技术改造。企业创品牌的意识不强,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含量甚低,尤其是出口型家具、木制玩具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缺乏核心竞争力。虽然与国内其他省份比较而言,我省的家具企业还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拥有皇朝、红苹果、大豪兴利等一些著名品牌,但从整体来看,大多数家具企业还停滞在抄袭多、模仿多、创新少的低水平发展阶段。
还有大量企业以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为主。这样“来样加工”“贴牌生产”的生产方式由于技术在外、资本在外、市场在外、必然受制于国外采购商和经销商,因此,这类企业赚取的仅仅是很低的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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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管理缺位乏力,市场竞争失范
近年来,我省林业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林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在林业产业政策、法律方面仍然存在法律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原来《广东省木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已不适应修订后的《森林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了,管理规范有所缺失,亟需完善。
同时,广东在木材加工业管理上的结构设置也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配套。1998年,国家机关结构改革,原国家林业部撤消林业产业司,2000年我省在机构改革中,省林业局也相应撤消了林业产业处,随后,各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林业产业科(股)也相应先后撤消。我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原产业管理机构撤消后,林业部门管理林业产业的力度严重削弱。在前不久省林业局经报省编委批准同意,又重新成立了“产业处”,这对林业产业管理是一个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区不考虑当地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盲目上马木材加工厂,造成恶性竞争,妨碍行业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部门管理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少数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无证经营、违法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将对我省林业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2002、2006年,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两次为期半年的木材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取缔关闭了一批违法经营、无证经营的企业,对一些违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没收了一批非法来源木材、木片和非法所得。通过清理整顿,打击了违法行为,清理了违规企业,整顿规范了市场秩序。但我省木材经营和加工企业多达2万多家,分布在全省各地,仅靠一、二次清理整顿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木材制品出口形势严峻
我国入世以后,木材制品的出口量快速增长,特别是家具的出口量增长尤其迅速。2005年,我国的家具出口量世界第一,从而取代了意大利,成为世界家具王国。然而,接踵而来的是贸易纠纷不断,加上我国出口政策调整,这使得产品出口比重较大的广东木材加工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影响。
1.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
广东家具的低成本优势,必然会触及家具进口国生产商的切身利益。由2004年美国对中国出口木制卧房家具的反倾销诉讼开始,国外针对我国出口家具的贸易壁垒不断增多。2005年1月美国商务部裁定对我国出口的部门木制卧室家具征收4.9%至198%不等的反倾销税;2005年11月,加拿大家具业提出特保调查申请,要求对我国家具征收3年的高额附加税;2006年下半年,欧盟企业提请欧洲家具行业联合会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反倾销申请,要求对原产或进口自我国的部分家具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了大部分出口家具品种;2007年1月,337锁扣专利案败诉,木地板在美国市场销售,必须向Unilin公司“一次性支付10万~12万美元的专利购买费,另外每销售1㎡地板还需要支付0.65美元的专利许可费”,这导致中国企业损失了50%的国际市场份额(欧洲、加拿大、美国)。此外,欧盟2007年6月起开始实施《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家具制造业作为化工产品的下游产业,也受到严重影响。国际贸易摩擦此起彼伏,无论是对出口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还是给经营者的心理负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
2007年7月1日,国家对2831项商品进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作为资源性行业,木材加工业是此次调整的重点之一,涉及的商品有: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取消出口退税;纸制品和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木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纤维板、胶合板、强化木地板出口退税率由11%下调至5%,强化地板的出口退税率从13%降至5%。这次退税调整明确传递了国家调整产业和出口商品结构,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信号。
再考虑到劳动力成本增加3%,人民币升值增加的6%成本,从整个宏观层面上看,家具企业总成本至少增加了17%,木地板企业总成本增加了20%-23%。这使得原本依靠出口退税作为自己主要利润部分的外向型家具、木地板生产企业面临生存问题,许多企业不仅无利可赚,还要赔钱,甚至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在此阴影下,也倍感艰难。
三、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把提高森林资源丰度作为发展木材加工的第一要务
森林是支撑稳定生态环境的根本保障,更是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的根本基础。要解决森林对我省生态环境的支撑力和经济社会对木材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我省森林资源丰度。根据国家“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林业发展方针,结合我省森林整体质量偏低以及具有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实际,提高森林资源丰度比较大的潜力和发展后劲,在于改造低产林份和推进速生丰产林地建设。
全面改造低产林地,提高森林资源丰度。进行全面低产林地分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可称之为广东第二次绿色革命。首先必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二是制定稳定持续的林业政策、法规,让经营者更加放心经营。由于目前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尚不够完善,人为成分比较多,经营者担心不知哪一天不批采伐了,整天想办法找机会进行采伐。我们在始兴县一个自办林场调研时,林场经营者说,谁会在林木未长到成熟时采伐呢,更谈不上会有乱伐滥砍了。稳定、明确的林业政策、法规,是丰富的森林资源的关键。三是稳妥进行即将展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既要保护林地所有者的利益,又要保护经营者的权益,进一步激活社会民资造林的积极性。四是要多方投入,除了各级财政纳入计划外,引导社会资金自办或联办林场,鼓励木材加工企业把林地当作“第一车间”,参与林分改造,办好原材料生产基地,推进林板(纸)一体化,提高原材料自给率。
继续发展速生丰产林。国家林业局把速生丰产林作为六大工程之一,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是缓解木材供求矛盾的重要途径。桉树和松树、杨树是世界公认的三大速生丰产纤维用材树种。特别是桉树,其在北回归线以南,更是速生丰产,轮伐期可缩短为五年,每亩桉树人工林可产木材4-5m3,高产的可高达8m3以上。雷州林业局桉树人工林地每亩每年生产量达1.5m3/。联合国粮农组织于80年代已有专论,肯定桉树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在澳大利亚,桉树被视为“国树”。湛江地区经过多年努力,大力营造桉树人工林,不但把大片黄土地改造成为绿洲,气候等生态环境随之改善,并且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种种事实表明,桉树速生丰产,是无害生物,在南方,目前尚未有任何树种可以替代。那种把桉树说成是“抽水机”“抽肥机”“有毒有害”,从而加以限制甚至禁种,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至于目前一些地方种植桉树出现水土流失以及地力下降等现象,问题不在于桉树树种本身,而是由于营林方式不当所致,不能因噎废食。只要科学规划、适地适法、合理施肥,与豆科树种混种或轮作,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目前,全省连片规模的桉树种植面积达1016万亩,这仅仅占全省林业用地的6.15%,占有林地面积的 7.3%而已,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加大珍贵树木培育种植力度,扩大珍贵、珍惜树种种植面积。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和重视珍贵树种的种植,各地都要规划一定的林地用于种植珍贵树种,每年安排专款用于珍贵树种种植培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这一行业,营林造林企业种植一定比例的珍贵树种。
经过多方努力,把全省13911万亩有林地每亩蓄积量从目前的2.75m3提高0.5m3,全省森林将近7000万m3的蓄积量,按照60%的出材率计算,将可增产近4200万m3木材,足以缓解全省木材需求缺口的压力。如果把蓄积量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5.65m3/亩),全省将增加4亿m3的蓄积量,增产木材2.4亿m3。广东将既是木材消费大海,也是木材生产大省,更重要的是保障了我省稳定的生态环境。
(二)把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作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来经营
所谓废旧木材,是指木材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形成的陈旧或废弃的木料和木制品。例如,各种木制品加工过程的边角剩料,拆屋的旧木料,废弃的木质家具、办公用品,旧模板、旧包装、旧枕木、旧电杆、旧木质车船、旧木质体育器材、一次性使用木餐具,林木采伐剩余物(主要是枝桠材),城市园林淘汰的绿化老朽树木等等。我省对木材生产、加工的剩余物利用已比较充分,但废旧木制品的回收再利用,长期以来,没有被重视,目前只有个别企业在试验性开发。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分析,若把以上各种废旧木材和废旧木制品回收集中起来,数量并不少于每年出产的商品木材,所有有人称之为“第二木材资源”“倒下的森林”。在资源意识日益觉醒的现代社会,尤其在木材资源匮乏的广东,应该把废旧木材和废旧木制品与新鲜好木材一样视作战略资源,把其回收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门系统产业来经营。
废旧木材回收利用要产业化,需要法规约束和政策扶持,建议我省率先在这方面制定“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容器包装回收”等地方法规,进行刚性约束,并藉以协调环卫、环保、市容、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共管职能。同理,建议省政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材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科[2001]72号)的精神,进行政策延伸,让生产企业利用废旧木材生产木制品,与利用三剩物和小薪材同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优惠。
废旧木材回收利用要产业化,还需要相关新兴产业配套。目前废旧木材回收大部分是个体户或小公司所为,碰到了种种问题。一是政策盲点。个体户在收购废旧木材过程中不能出具收购凭证和税票,这样,再加工企业因缺乏进项发票就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抵扣;二是技术难题。个体户或小公司缺乏废旧木材、木制品回收的机械分拣、除杂、再碎分离等技术,往往是收购后一揽子卖给再加工企业。增加了再加工企业的技术难度和生产成本。前述两个原因,造成了利用废旧木材失去了经济性,企业就宁可用好木材作原材料,因此,只有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兴办一批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专门废旧木材回收企业、公司,作为上游产业来配套,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才能自成体系,形成产业化。
(三)积极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努力提高综合利用率
木材资源要得到有效利用,不但要开源,也要节流,千方百计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减少无功消耗。要通过舆论宣传,倡导节约、理发、环保的木材消费理念,改善木制品消费结构。例如,在木地板、家具的消费上,国内消费者往往热衷于追捧实木制品,而且对木材天然的纹理、色差、节疤、虫眼、髓心等自然缺陷诸多苛求,由于实木制品的原材大多属珍贵树种,且得率又低,平均5m3立森才能制得1m3木地板。在其他消费领域,普遍存在一次性使用的木制品和实木过度包装行为,木材资源消费惊人。因此,有必要实施政策约束:严格限制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质包装物的生产和使用;限制食品、饮料、酒类待消费品的实木过度包装行为;引导消费结构更趋向于板式家具、木塑复合地板等节能材料。
发展高效木材加工业,是提高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率的重要保证。要继续鼓励以“三剩物”为原料的、资源利用较充分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尤其是异形板(曲木板)木基复合产品等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通过技术开发、装备研制,积极开发利用各种木质原料,变废为宝。例如,始兴县华洲人造板厂与南京林业大学合作,攻克了桑杆、桑条粉碎加工过程中堵塞筛网的技术难关,充分利用当地大量廉价的桑家丢弃的桑杆、桑条制造人造板,既变废为宝,缓解了企业原材料供应紧张的问题,又增加了桑农收入。
研究和推行木材改性技术,处长木材使用寿命,是节约木材,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的又一重要途径。对木材进行防腐、防虫(蚁)防霉、阻燃、耐磨等改性处理,提高产品质量,可大大处长木制品使用寿命。如,木材进行防腐保护后,一般可提高使用寿命5~10倍。再如,普通木模版使用两三次就报废,而高质量的却可使用十多次。建议省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设立重点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组织专家对木材改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大力实施木材保护工程,建立和完善木材保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使之标准化、系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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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待业管理,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要完善管理网络。今年10月省政府批准省林业局恢复了产业处,木材加工业及整个林业产业的管理有了行政职能机构,但除河源市设了一个科技产业科外,其他市、县没有产业管理机构,大部分市、县由林政部门兼管,很有必要在市、县建立产业管理机构,使之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
要调整布局,改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制订和部署发展规划中,要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的丰度和特点,以及原材料调入的可行性,合理配置木材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遏制产能大于供给的失调问题,避免企业同质化、争资源、争市场的恶性竞争,保障整个行业的合理、有序、良性、循环发展。对于现有的木材加工企业,在严格准入门槛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整顿,整合一批,淘汰一批,提高一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为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要尽快修订出台《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管理办法》,完善木材制品的省级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措施。要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组织功能,加强行业内企业间的协调和磋商,开展产业链共存共荣的教育,促使全行业共同遵守行业行为准则,避免无序恶性竞争。
(五)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培育和扶持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自创品牌,对内起领军作用,对外开拓国际市场。完善林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引导分散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结,形成产业集群。鼓励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六)调整策略,发送经营,增强企业的应对能力
由于国际上传统的木材出口国,如俄罗斯、缅甸等,纷纷出台一系列保护本国森林资源的政策,限制木材出口,尤其针对中国征收高额的原木出口税,我省木材加工企业必须调整策略,开拓多元化木材进口渠道,寻求木材资源新路径。据了解,欧美一些国家,如法国、美国,由于长期实施国内环境保护政策,森林资源增长很快,有丰厚的资源储备。这些国家国内的木材加工企业不多,而且劳动力和土地成本很高,使其木材加工业缺乏国际竞争力,都有意向中国推销木材,我省木材国际采购要抓准这一机遇,及时调整采购方向和对象,保证省内木材加工企业的有效供应。
为保证和稳定传统木材出口大国的木材供应量,也应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和规避俄罗斯、缅甸等国高额原木出口税政策。当前,应积极鼓励我省木材加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设厂,一方面把原木加工成初加工产品,运回国内,以规避原木税,另一方面可在境外直接加工生产木制品直接转销第三国,规避国际贸易壁垒。
我国降低木制品出口退税率,给一些出口企业造成新的生存困难,优胜劣汰的竞争铁律,将迫使这些企业减少吃“退税饭”的依赖,改善经营,做大做强,以求生存与发展。当然,也不能坐视企业“自生自灭”,应采取各项措施推动整个行业的顺利转型和升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策略,调整产品结构,或促进出口外销向内销的转型,摆脱对出口的过度信赖。鼓励和帮助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境外设立直销网点,或者通过并购国外品牌,直接占领国际市场。
我省每年进口原木(含锯材折原木)在500万m3以上,要借鉴福建的做法,建一个进口木材集散港,完善木材及其林产品的销售信息服务平台,为木材进口提供良好的检验检疫通关服务,吸引更多的木材进入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