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在前期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尝试森林资源审批权下放到乡镇,由乡镇长负责审批,由县林业部门掌握指标,完善了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有效的推动森林资源管理。
当天上午,针对目前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执法管理跟不上,执法不严格,管理体系不完善,滥砍乱伐现象突出等问题。我州要求各县市政府和林业部门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针对性研究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问题,有效规范加工厂经营,切实改变执法方式,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体系。
据了解,目前全州总共有441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完成后,全州所有木材加工单位总数控制在220家以内,经营性木材加工单位40家,来料加工单位180家,木材来料加工单位只能从事木材来料加工,不能从事木材收购、销售、运输等经营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