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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14年10月1日起进口木材入境手续补充规定

2014-08-18 21:36作者:中木商网4450
 各木材经销商、代理单位、码头公司:
 
    进口木材是国家法定检验商品。为确保发货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明细码单,维护收货人的合法权益,特对进口木材的入境手续等规定如下。
 
    1、木材逐根检验明细码单是材积、质量等级和树种的身份照明,是检验验收工作所必须的。无论进口哪国的木材,都应事先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明细码单。
 
    2、 每批、每船进口加拿大原木必须在靠泊前提供加拿大官方要求的立方制逐根检验明细码单(电子版),即按照加拿大“哥伦比亚公制检验标准”(The British CoIumbh Metrh scale)检验的立方米码单。
 
    3、 进口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的原木,凡是合同、发票上使用千板尺结果的,放行前将按照实际系数(依据不同规格原木计算得出)转换成国标立方米,而不是按照平均的5。1系数进行转换。
 
    自2014年10月1日起,凡提供不出上述真实有效的检验明细码审批,码头公司不得靠船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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