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蒋琪)森林是国际战略资源,是国家生态安全基础资源、绿色发展重要资源。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足,生态产品短缺,珍稀及大径级材结构性短缺。森林有效供给,既难以满足国家生态安全需求,也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木材需求,木材安全形势总体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生态产品与木材供给“两个短缺”。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蓄积量151.37亿立方米。但是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21.63%,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28立方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和1/7。近10年来,全国商品材实际产量年均增长6.3%,2012年商品材产量0.82亿立方米,仅占当年全国木材总消耗量的16.6%。我国用仅占世界5%的森林面积和3%的森林蓄积,支撑占全球23%的人口对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的刚性需求,“两个短缺”对森林资源压力巨大。
进口受限与国内断产“两个风险”。近10年来,我国原木、锯材进口量年均增长9.54%,2012年进口量达0.65亿立方米,木材对外依存度接近50%,占国际贸易量的1/3以上。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指责日益增多,国外一些组织和个人抛出“木材威胁论”等观点。全球先后有84个国家出台政策限制和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新增到220多个。木材进口存在较大断供风险。然而,我国成、过熟林面积偏低,仅占森林面积的19%,能利用的成过熟资源仅占森林资源的5%,大径级木材严重匮乏,致使中小径阶采伐消耗量所占比例达到67%,立足国内实现木材基本自给尤为迫切。
木材消耗量与原木锯材进口量“两个增长”。近10年来,国内木材消耗量不断增加,已由2001年的1.19亿立方米增长到2012年的4.99亿立方米。据预测,我国2020年的木材消耗量将超过7亿立方米。而同期,我国的木材进口量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由2000年的0.75亿立方米增长到2012年的2.35亿立方米,增长近2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木材进口国和第二大木材消耗国。
从2014年4月1日起,我国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正式启动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意味着国内木材生产将实现采伐利用天然林为主向经营利用人工林方向的全面转变。因此,立足国内,在保护好天然林的同时,通过建设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是保障我国木材稳定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创新林业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木材安全问题
构建我国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设想一经提出,便引起广泛关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专家学者和林业主管部门相继开展深入调研,协同推进全国木材储备基地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副总理汪洋同志又分别作出批示。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对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持续关注。2012年,国务院参事室先后赴福建、广西等省区进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专题调研,向国务院提交《高度重视林业生产能力 尽快实现我国木材基本自给》,提出“制定出台《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规划》,确保国家木材安全”的建议。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由贾治邦主任带队调研,提出“加快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建议提案。2014年,两院院士唐守正先生牵头,联合八位林业、生态方面的院士上书国务院,提出关于“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深入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的建议。
国家林业局局党组贯彻中央精神,狠抓落实。赵树丛局长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把木材基地办成一项大工程,扎扎实实开展起来,从制度上谋划好这项长远工作,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比较近,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被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确定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国家林业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国内外木材储备通行做法,国家林业局把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作为保障木材安全的重要手段,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重要载体,列入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体系,写入《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体系,加快提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稳步推进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25个省区6大区域18片基地,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2.1亿亩,通过采取科学经营,着力培育珍稀大径级用材林,构建结构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体系。基地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木材供应能力9500万立方米,初步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2012年,同步启动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示范项目,截至2013年11月,在福建、广西、广东、湖南、云南、河南、江西等7个示范省区共建成基地530万亩,完成投资2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28亿元。试验示范取得积极成效,为大规模推进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提供了借鉴。同时,依托科研、高等院校等支撑单位,相继开展了《用材林林地区域布局研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木材生产能力研究》等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档案信息管理办法》、《种苗管理办法》、《作业设计管理办法》、《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等。
着力构建国家储备林制度。为积极落实局党组要求,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林业现代化道路,国家林业局在《规划》基础上,从当前我国国情、林情出发,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初步构建了契约管理、代储代管、动用轮换和动态监测的国家储备林制度,确保储备规模、品种、结构总量平衡,实现平抑价格异动,应对市场预期,满足国家急需的战略目标。先后制定出台《2013年国家储备林试点方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责任书》、《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合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并将于年内出台《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储备林财政、信贷、采伐等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2013年,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在7个试点省区优选30个重点国有林场,首批试点划定87.5万亩。在示范建设基础上,局党组决定2014年在水光热交通条件良好的南方15省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优选中近熟林资源,第一期划定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采取目标树经营和定向培育方法,集中中央财政补助、基础设施投入、国际国内优惠贷款,重点储备一批珍稀大径级用材林资源,形成年1000万立方米储备能力。目前,15省区的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已陆续展开,今年8月份将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借鉴推广世行等外资项目经验,统筹内外资项目融合发展。我国林业连续实施了7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积累了人工林高效集约经营的成熟经验。国家林业局经过多方协调争取,中央分两期新增欧投行林业贷款4亿欧元,项目覆盖14个省(区、市),重点在规划布局、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与木材基地建设紧密结合,预计到2020年,欧投行、世行、亚行等国际贷款项目可投入木材基地建设资金达30亿元,建设基地297万亩,其中长周期珍稀树种用材林63万亩。结合殴投项目,全球环境基金800万亩美元赠款项目将围绕木材基地建设,重点开展国家储备林政策保障、运行管理、机制体制等相关理论研究。通过借鉴世行项目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统筹内外资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总量增加、结构优化、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战略目标。
组建木材储备战略联盟,构建服务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运行管理新平台。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联合北京林业大学,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家木材储备战略联盟,发挥行业管理与人才优势,沟通和联合“政、产、学、研、用”各个方面,促进交流、培训和协同创新。联盟明确了组织机构,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决策执行机制、协作促进机制、利益分享和共管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