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中发现,宁夏家凯新木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66份,金额609.57万元,税额103.6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宁夏家凯新木业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从爱企查获悉:宁夏家凯新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1日,注册地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12社,法定代表人为范奕新。经营范围包括木制品加工、销售;木头收购;板材、建筑模板、木方、龙骨、包装板、包装箱、木托盘及工艺木制品的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