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峤山中队在辖区内开展涉林专项执法检查时,一台满载树木的货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执法人员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亮证后,要求驾驶员出示木材运输证。然而,对方称未办理该证,只是从潍坊诸城拉一车树到莒县寨里河镇。“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嫌无证运输木材。”执法队员依法对当事车辆及所运输的木材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峤山中队依法没收了非法运输的木材,莒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对货主处以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春秋两季是无证运输木材的高发期,这段时间也是移栽树木的比较好时期,“砍树容易栽树难”,对于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峤山中队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延伸阅读:广东新取消木材运输证等22项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