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俄联邦政府2018年7月17日第836号“关于暂时限制桦树原木向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出口”政府令规定,俄海关将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桦树原木出口实施配额管理,向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桦树原木将不受配额限制。
实行出口配额对象为比较小截面直径不小于15厘米,长度不小于1米的桦树原木,比较多可向非欧亚联盟成员国出口量为56.7万立方米。配额由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负责分配并为出口企业颁发一次性出口许可证。
根据俄联邦政府2018年7月17日第836号“关于暂时限制桦树原木向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出口”政府令规定,俄海关将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桦树原木出口实施配额管理,向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桦树原木将不受配额限制。
实行出口配额对象为比较小截面直径不小于15厘米,长度不小于1米的桦树原木,比较多可向非欧亚联盟成员国出口量为56.7万立方米。配额由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负责分配并为出口企业颁发一次性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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