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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身份证明 被忽视的外经贸政策阳光

2013-05-31 21:54作者:中木商网4890

 

  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如果在境内申请开具一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就可以在境外申请享受我国政府与缔约方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然而,作为对俄经贸大省的黑龙江,开具这类证明的企业五年为“零”——

税收身份证明 被忽视的外经贸政策阳光

  按照国家规定,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如果开具一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就可以享受到我国政府与缔约方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按照这一协定待遇,企业在境外可以享受非歧视待遇、申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享受减免税等实实在在的税收“福利”。然而,作为对俄经贸大省,我省“走出去”企业本应享受到的政策阳光,却被企业忽略了。据省国税局不完全统计,自税务总局印发《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通知至今5年来,到我省国税部门开具证明的企业几乎没有。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遭冷遇,表明我省“走出去”企业在俄罗斯依据中俄税收协定享受协定待遇的并不多,在我省加快推进对俄经贸合作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的今天,“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意识显得有些许滞后。

  跨境经营

  企业关注税收政策远远不够

  当前,俄罗斯远东大开发已经成为俄罗斯国家战略,而我省与俄罗斯远东相邻,地缘优势明显,合作前景广阔。

  “我省是国家对俄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对俄合作基础良好。”省国税局副局长郭万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省委省政府把对俄经贸合作作为我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快推进对俄经贸合作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贸易投资合作向俄腹地延伸,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机电、木材、农业、建材等产业合作联盟,打造跨国产业链’的工作目标。我省八大经济区建设正在进行,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为对俄经贸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这些都为我省对俄投资合作企业开辟了新的发展机遇。”

  据介绍,从税收视角来看,对俄经贸合作主要包括对俄进出口贸易、对俄资本、劳务、技术等输入输出和中俄文化交流,涉及到的税收主要包括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近年来,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税系统管辖的“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情况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我省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经营的步伐正在加快,“走出去”企业数量逐步增多,对外投资规模日益扩大。省国税局所管辖企业对外投资中,对俄罗斯投资所占比重比较大,占对外投资户数和投资总额的80%以上,成为我省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主要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企业走出国门到俄罗斯投资经营,机遇与风险并存,在关注市场和投资环境的同时,也必须要关注与跨境经营有关的税收问题。然而,“走出去”企业对税收的关注还远远不够,例如: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我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企业几乎没有,说明“走出去”企业在俄罗斯依据中俄税收协定享受协定待遇的并不多;到税务机关办理境外实物投资出口退税的企业并不多,说明很多“走出去”企业的对俄实物投资极有可能没有申请享受国家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主动向税务机关变更境外投资税务登记、年度申报境外投资交易和境外投资经营所得税收抵免的并不多,企业在面临税收遵从风险的同时,也有可能没有申请享受避免双重征税、享受协定待遇等等。

  这些问题引起了省国税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把走出去税收服务管理纳入国际税收工作的重点,强化服务职能,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税企沟通,建立了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网站专栏,连续三年召开税企座谈会、政策宣讲会,搭建政策宣传和税企沟通、意见征集、纳税咨询的平台;全面梳理走出去税收政策和服务管理制度,编制印发了《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指引》,积极引导走出去企业防范风险、申请享受政策、维护企业利益,取得了一些成效。

  税收证明

  薄薄一张纸可避免双重缴税

  由于不熟悉国外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一些企业在海外投资发展时也曾吃过苦头,缴过“冤枉税”。然而,薄薄的一张纸就会为企业要回数额不菲的退税款。

  《中国税务报》曾报道,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周雪龙手持嘉兴市第一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兴奋地说:“薄薄的一张纸,为我们企业从德国要回了几十万元的退税款。”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这家在德国投资的企业凭嘉兴市国税局为其开具的税收身份证明享受到了两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待遇,收到当地税务机关退还的“资本收益税”87499.1欧元,约合人民币70多万元。

  我国“走出去”企业凭借《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福利”的屡见不鲜,然而在我省却是“空白”。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说,俄罗斯的税率不断变化,如果我省“走出去”企业到俄罗斯投资,手里拿着一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优惠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寻求商机。我省对俄投资合作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2012年,我省累计核准在俄投资企业360家,投资总额40.6亿美元;实际对俄投资28.3亿美元,占全省的64%,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些“走出去”企业在国外取得各种形式的收入后,在当地就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而他们又是中国的“居民企业”,在国内也需要承担纳税义务,这样就产生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国家通过签订国际税收协定使企业在国家与国家(或地区)之间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我国企业在国外要想享受到国际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必须出具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李炳军告诉记者。

  事实上,“走出去”企业对税收政策缺乏了解,往往造成无法及时享受到税收协定所赋予的待遇。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底,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9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1年通过执行税收协定,我国企业已享受税收优惠100多亿元。然而,要享受上述的税收协定待遇,就必须提供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否则纳税人可能因为没有税收居民身份而被两个缔约国分别征税。

  国税部门提醒企业,随着对外交往、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后纳税人要求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事项将会逐渐增多。今后涉及从境外取得所得时,请及时对照相关税收协定是否有优惠条款,避免权益损失。

  税企沟通

  维护企业合法税收权益

  “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已经纳入我省国税工作“十二五”规划。据了解,针对走出去对俄投资合作面临的税收形势,省国税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方式方法,加强税企沟通与合作,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全力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对俄投资合作。

  我省国税部门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充分考虑其对外投资的特点,加强工作调研,深入研究政策,规范管理程序,积极落实政策,更好地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利益,促进我省企业对俄投资的顺利开展。为“走出去”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便利,我省将进一步优化我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服务,积极帮助我省“走出去”企业在缔约国对方及时有效地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待遇对境外投资的企业给予有力帮助。进一步优化双边磋商机制的启动程序,为走出去企业境外税务争端提供维权服务。开展境外投资关联申报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申报提醒服务,指引走出去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享受避免双重征税政策。

  省国税局副局长郭万召表示,企业“走出去”是一项跨境活动,对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支持也不能仅在国内完成,而必须与加强国际组织和境外税务机关的税收协调与合作结合起来。我省国税部门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走出去”企业合理诉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参与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其他国际性、地区性组织的税收活动时,加强项目合作和业务交流,宣传我国税收主张,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争取拥有更多的国际税收话语权,切实维护“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

  链接

  税收协定

  据省国税局介绍,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主要为消除双重征税、稳定税收待遇、适当降低税率、分享税收收入、减少管理成本合理归属利润、防止偷漏税、实行无差别待遇等问题的书面协议。从而达成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约定,而且这种优惠只有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才有资格享受。(编辑:马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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