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绍兴市环保局获悉,《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重点污染源突出治理、六大行动全面推进,今后三年绍兴 市蓝天保卫战的路线图已经明晰。
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十条”,5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治气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行动计划》是我市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新的三年行动的部署和安排。“按照国家部署,未来三年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在治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均有提高,将以更全面、更科学、更精准的姿态,助力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行动计划》明确,我市将实施能源结构调整行动、工业废气治理行动、车船尾气防控行动、城市扬尘管控行动、区域臭气异味治理行动、治气监管体系建设行动等六大专项行动。
与“大气十条”相比,《行动计划》更加注重高点对标。“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要由目前的4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83%提高到85%以上。”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说,尽管难度不小,但要力争“一年见实效,三年形成拐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市治气的决心和效果。
今后三年的专项行动,也体现了高效推进、精准施策的思路和要求。聚焦当前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比较严重的PM2.5,突出主要污染源治理,强调治气措施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同时,要求技术上切实可行,执行时间上分类推进,实施范围上由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逐步向全市推开,形成长效机制。
对大气的监测监控,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覆盖全市各乡镇、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大气监测网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实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开展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同时加强与环杭州湾城市、气象部门等的沟通协调,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据悉,《行动计划》中各项措施均已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落实。对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慢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并实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