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其中,抽查人造板100批次,合格91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1%,不合格项目有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和握螺钉力。
据介绍,人造板 中的甲醛是从基材密度板、刨花板中的脲醛树脂胶粘剂或胶合板、细木工板加工过程中使用的胶粘剂中产生的,抽查有3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静曲强度是在比较大载荷作用时的弯矩和抗弯截面模量之比,是反映强化木地板基材力学性能的比较本质的综合性指标,抽查有2批次产品的静曲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弹性模量可视为衡量材料产生弹性变形难易程度的指标,其值越大,使材料发生一定弹性变形的应力也越大,即材料刚度越大,亦即在一定应力作用下发生弹性变形越小。该指标是衡量人造板产品的力学性能、使用寿命长短的重要依据,抽查有1批次产品的弹性模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吸水厚度膨胀率是指一定尺寸的试件在水中浸泡一定的时间,浸泡前后产品的厚度变化率,反映产品的耐水性能,此值越高耐水性越差。吸水厚度膨胀率与产品变形和使用寿命相关性较强,抽查有2批次产品的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内结合强度反映的是强化木地板基材内部纤维与纤维或刨花与刨花之间胶合质量好坏的一个指标,抽查有4批次产品的内结合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握螺钉力反映人造板对钉子或螺钉的握持能力,反映了人造板制品二次加工的性能,抽查有2批次产品的握螺钉力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所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沈阳市质监局表示将组织沈阳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认真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