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木器作坊内木材随意堆放、印刷作坊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外部环境……近期,周庄镇集中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在全域范围内所有涉及无证无照“散乱污”企业(作坊),一律予以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已彻底关停近70家违法企业(作坊),并对另外40多家违法企业(作坊)采取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
发现问题不过夜,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符合关停取缔标准的,坚决处理不手软。据周庄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散乱污”企业(作坊)主要包括五类小型生产企业(作坊):生产工艺属落后淘汰类的;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区域产业规划布局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不到位,即使符合产业规划布局要求,整改仍无法满足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的;仅个别经营者获益,污染外部环境,附近群众有负面反响的。其所涵盖的行业包括电镀、阳极氧化、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
“符合五种情形的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实施关停取缔。”周庄镇“263”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五种情形包括: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作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排污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另外,对环保设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设备落后或管理粗放,但不属于关停取缔情形且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散乱污”企业(作坊),由相关责任部门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治理改造达标,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的,再予以关停取缔。
据了解,根据《周庄镇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庄镇要求在治理“散乱污”企业过程中牢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实施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对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严禁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对产业链和城镇生活中尚不可或缺的行业,依据政策,通过规范、引导和激励等手段,引导其健康发展。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自8月起,镇“263”办不定期对整治进度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对进度滞后的,通报预警;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进不力或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