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岳塘区荷塘街道一加工厂员工因私自焚烧垃圾,被岳塘区环保局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这是岳塘区开出的个人焚烧垃圾比较高金额罚单。
5月3日,岳塘区环保局接到环保志愿者投诉称,荷塘街道五爱村泉坝组湘潭益民炉料有限公司厂区边一 木材 加工厂焚烧垃圾,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焚烧垃圾的是该厂员工吴某。当时,该厂负责人不在场,对此事并不知情。以往,该厂垃圾采取外运处理,当天吴某清扫完落叶等杂物后,懒于外运,便随手进行露天焚烧处理。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当事人取水进行灭火,对当事人吴某做了现场询问笔录,并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根据吴某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岳塘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