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黑龙江牡丹江市消防支队召开全市“火灾隐患清剿年”一号行动暨木材储存、加工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牡丹江市春季 木材储存、加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通报了牡丹江市近年来几起有影响的木材储存、加工企业火灾事故,宣读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清剿年”一号行动暨木材储存、加工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木材储存、加工领域的消防安全现状。落实责任不到位;建筑防火条件差;消防设施不完善;是用火用电管理松四方面问题。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责。要加强安全监管措施,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要充分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做到处理一批、震慑一群、肃清一地,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要提示单位、企业内部开展自检自查,要加强对木材储存、加工企业的调研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会议要求,木材储存、加工企业必须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各木材储存、加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能够把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放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技防物防水平,加强安全疏散演练,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伍,提高应急疏散能力。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