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情况,全面清理整顿木材加工行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枣园镇制定《板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整改要求
一、彻底清理全镇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和土炉。
二、取得环评批复的板材企业,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环评验收、办理安评手续,达标排放,规范经营。
三、未取得环评批复的 板材企业,一律先行停电停产,再行分类施策。
1.无法办理环评、安评手续或亩均税收在2万以下的,一律关停取缔。
2. 2018年3月31日以后,永安路以南、蒙山北路以西、西外环以东区域内,不再新落地板材企业。现有的板材企业,无法办理环评、安评手续或亩均税收在2万以下的,一律关停取缔。
四、已转产的53家企业,重点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完善环评、安评手续,规范经营。
五、2018年5月31日以后,全镇不再新落地亩均税收3万以下的板材企业。
时间安排
摸底核查阶段(2018年1月22日-2月28日)
1.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全镇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和土炉的清理,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理取缔,并顶格处罚。
2.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对全镇板材企业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分类处置。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1日-5月31日)
1.2018 年3月31日前,治理设施不全、不能达标排放的板材企业完成整改,符合要求后补办环评、安评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2.2018 年5月31日前,治理设施齐全、能够达标排放的板材企业,办理环评、安评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1日-10月31日)
1.全面完成板材企业的整改验收。对辖区板材企业根据“三个一批”原则,建好完整的档案,并督促板材企业做好自行验收工作。镇政府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整改企业进行调度。对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进行环评验收或未办理安评手续的企业一律采取停电措施,关停取缔。
2.2018年8月31日前,不符合规划,非建设用地,无法办理环评、安评手续的板材企业要全部关停取缔或搬迁进入板材产业发展区域。 长效监管阶段
健全板材企业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板材“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恢复使用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或土炉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
对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经停产整治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板材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工作区、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板材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督导,合力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精准治理,严格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依法关停取缔的,要求企业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环保办要围绕板材行业整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建档工作,实现“一企一档”,重点包括取缔清单、取缔方案、取缔工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