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作为广西林板加工基地和广西重要林产品集散中心,目前已有林产工业企业2800多家,产值近300亿元,其中胶合板产量占广西的60%,板材出口量占广西的50%;林产加工从业人员10万多人,胶合板厂由原来的40家发展到目前的356家,旋切单板加工厂由原来的120多家发展到1789多家,形成了以人造板、单板为支柱的林产工业体系。
近日,为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重污染天气,贵港市环保局出台通知,将在2018年3月6日—4月30日期间,开展对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对辖区 木材 加工企业的监测及执法情况、各木材加工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及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情况等的督查。
附方案内容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工作,特制定《开展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8年3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展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专项行动
督查工作方案
为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重污染天气,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使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以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环境监测为关键,以严格执法为抓手,切实扭转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后、被动局面,确保到2018年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督查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二)督查内容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对辖区木材加工企业的监测及执法情况、各木材加工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及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资料调阅、现场抽查(包括随机抽测)等方式。通过梳理分析资料、整理督查成果,并形成书面意见向上级报告,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辖区环保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6日—4月30日,开展两次督查,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环保局成立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专项行动督查行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任陈松同志担任。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长:陈松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成员:祝声金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监察室主要负责人
吴伟亮 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室主要负责人
朱晓新 市环境监察支队稽查科副科长
凌军雄 市环境监测站污染源监测科副科长
陈志清 市固废中心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祝声金(4358506、13977558966)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督查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督查前由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监察室印发相关通知
(二)每次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报局领导并反馈各县市区环保局。
(三)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环境保护局祝声金联系,电话:4358506,传真:4578126,邮箱:gghbjc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