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木商网记者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受区域传输作用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12月14日-15日,聊城市将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聊城 市于12月13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14日零时起启动Ⅲ级响应措施,12月16日零时起解除Ⅲ级响应措施。
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有: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2)实施全时段错峰生产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生产,非采暖季按照应急措施清单实施应急停产或限产。
(3)煤气发生炉停用(特种行业除外)。
(4)建材行业: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停产;
(5)焦化行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
(6)铸造行业(包括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停产;
(7)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较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
(8)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只有1条生产线的,可以按生产工序中的关键设备计或停产天数计;
(9)家具制造:喷漆工序停产;
(10)印刷行业:印刷工序停产(水溶性溶剂除外)。
2、扬尘控制措施
(1)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外环路范围内及各县(市)划定的区域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综合性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及物料运输;
(2)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市区、县(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指导性减排措施有:
1、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企业和钢压延加工企业,热压延工序限产50%,表面热处理工序和表面涂装工序县域内轮流停产。
2、 胶合板行业企业停产。
3、机动车修理业:喷漆车间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