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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10月以来查处环境违法28起 2家板材厂被点名

2017-11-17 16:27作者:中木商网2760

14日,临沂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起,已立案处罚28起。

11月9日,山东省环保厅督察巡查组来临沂市开展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察巡查工作。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巡查组听取了临沂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如下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临沂市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摸清本区域污染源底数和“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数量,对部署不及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地区,严肃追究责任。(二)加快治污工作进度。全市动员、强力攻坚,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临沂市工业企业量多面广,物流行业发达,重型柴油运输车多,要抓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大宗货物错峰运输等工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次重污染能把全年的成果拉回去好几个百分点,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核查用电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等方式,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四)坚决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第三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提前做好与第四阶段标准的衔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11月2日,临沂市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通报1-10月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查摆问题,安排部署下步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此外,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9月份,临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等7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217万元。

28起环境违法行为(节选板材企业)

平邑鑫亿达木制品加工厂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临沂市兰山区友程板材加工厂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上述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个别公司拟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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