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从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传出喜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支持进口原木有害生物大规模消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文批准了该港进口 木材 检疫处理区投入使用。来自俄罗斯、美国阿拉斯加州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原木可在该区进行检疫处理。该项目采用溴烷全回收环保技术,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这次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对于提高进口木材的安全性,促进大丰特色产业港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大丰港木材产业园按照盐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有三聚”要求,以建设华东地区比较大的木材加工贸易集散基地和国家级木材产业园区为目标,目前园区占地4700多亩,拥有25家木材贸易企业和木材交易场所以及24家木材加工企业,园区年木材加工、贸易量达400万立方米。为加快园区发展、解决进口原木病虫害处理过程中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问题,更好地拓展木材加工贸易,建设木材检疫处理区势在必行。
2014年12月4日经国家质监总局专家组评审,同意大丰港建设进口木材检疫处理区及新工艺方案。检疫处理区位于大丰港通用码头堆场。项目设计年处理能力为300万立方米木材,分二期建设,一期建成处理能力150万立方米。包括熏蒸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两部分。熏蒸处理设施为本项目的主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4个熏蒸库和辅助间及药品物料库、木材监管堆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熏蒸控制中心综合楼、数据监控中心、检验检疫实验场所、熏蒸操作室以及检疫监管人员的办公和休息区等,总面积4万多平方米。
大丰港进口木材检疫处理区投入使用后,进口原木经过熏蒸、检验检疫处理后,直接运往加工区或用户,不仅能发挥口岸优势、提升港口功能,增加港口贸易物流量,还能充分拓展大丰港腹地范围,开辟新货源基地,满足国内市场大量进口木材的需要,凭借区位和运价的双重优势,大大提高物流效率、节约物流成本,从而在构建大丰港木材集散基地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大丰临港产业和腹地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