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上海市林业局组织召开本市木材进出口企业培训座谈会,对本市30家自营或代理木材进出口企业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处、国家林业局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等40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简化审批程序。国家林业局发布公告,对进口、再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植物物种审批授权各省林业厅实施。就此,本市企业进口木材须经市林业局行政许可批准,即可入境。随着城市发展,我国木材消耗巨大,引起国际贸易公约组织(CITES)高度关注。2016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了将刺猬紫檀、阔叶黄檀等植物物种列入公约附录II管理的修订案,于2017年1月2日生效。由此,市林业局野生植物审批数量剧增,据目前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4月,发生木材进口许可675份,占许可审批总数1069份的63%,比2016年同期数量24份增加了28倍。
因国际贸易进出口管理规则变化,涉事企业必须按照CITES物种贸易规则向市林业局提出申请,由于企业对这些规则不解,提交材料错误率很高。此次召开培训座谈会目的,主要介绍国家有关野生植物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审批机构、审批程序等政策,并特邀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业务主管介绍国家濒管办申请证书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培训,企业了解了国家、国际公约有关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及规定,了解了进出口木材许可申报流程以及在申报过程中易产生的问题。会上,企业充分发表了意见及建议,与管理部门作了交流沟通。会议比较后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一一作了解答,并就涉及国家濒管办审批的事项与国家林业局作了沟通,帮助企业解决了困惑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