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巫山县庙宇镇镇长龚超亲自带队,组织分管林业的相关领导、镇安监办、镇供电所、庙宇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一行15人对辖区涉林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下发《巫山县林业局关于关停木材非法经营加工户通知》20份,其中经营加工4户,来料加工3户,棺木经营加工5户,木栏经营加工7户、床厂1户。
检查组要求非法经营加工户立即停止经营加工行为,限15日内自行处置剩余木材、撤除经营加工设施。逾期没有自行撤除的,将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强制关闭木材经营加工点、撤除经营加工设施,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当日,在检查过程中镇安监办、镇供电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材经营加工、来料加工、床厂7户进行了断电处理,并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
近年来,庙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木材经营加工专项整顿,规范辖区经营加工行为。根据《巫山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木材经营(加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巫山林发〔2017)32号)文件,结合庙宇镇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