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家居生活中总会遇到家具的各种碰刮伤,而现在一般的品牌家具卖场都提供一定时效的家具维修服务,然而当碰到家具需要维修时,想要给商家打电话要求进行维修。却发现找不到当时购物的票据和商家联系方式了。于是到当时购物的家居城找该品牌店面,结果发现该店面已经不见了。于是就没办法了只能自己另外想办法找专业的家具维修师傅处理了。
然而大家都可能不知道“服务如果找不到商家可以找卖场的”目前大多商场都有“先行赔付”机制消费者遇到商家撤场、商户跑路的情况大可不必惊慌失措,商家不见了商场还在呢,只要是在商场购买的产品,商场一定会负责的。现在大多数的家居商场都有相关保护消费者的措施,比如“现行赔付”制度,一旦消费者和商家产生消费纠纷,商场一旦认定为商户有责任,商场会先行对消费者的损失作出赔付。比如去年我们商场就出现过一家地板商老板失联,业主交钱收不到货的事情,比较后商场全部直接进行了相关赔付。
消费者不要自认倒霉 按以下步骤就能维权
不管你是交了钱商户跑了收不到货,还是需要维修的时候找不到商家,都是有办法解决问题的。请记住以下的维权步骤:
1.联系该产品品牌的总部。一般我们在商场购买的家居产品都是当地经销商出售的,任何产品都有它的生产企业。先看票据上有没有全国统一电话,如果票据丢失可以到网上查询该品牌的总部联系电话,要求总部给你发货或者提供维修服务。
2.联系商家所在家居商场的服务台。如果你是在家居商场购买的产品,遇到商家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去商场的服务中心投诉。让商场联系商家或者要求商场来赔偿损失或提供服务。
3.如果商场不能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工商局、消协。
4.如果上述步骤依然难以解决问题,还可以申请仲裁或通过法院走司法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2014年3月15日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对于固定、临时性展台,商场都有监管义务,而且商家在与商场合作时都会交纳担保金,所以商场有办法制约商户,也有能力为消费者保驾护航。而且商场属于将柜台租赁给商家使用,在找不到商家的情况下商场也应承担责任。”
非常重要的提醒:
所有维权的行动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你必须能证明是在该品牌、该商场购买的产品。其中比较重要的证据就是,购物收据、、合同。如果没有这些,维权将会异常困难。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购物票据!只要联系该商场的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购物证明商场就有责任受理。在家具需要维修时,需要了解维修师傅所用的家具维修材料是否优质的品牌产品,很多师傅为了节省成本而采用比较劣质的维修产品,这将给您的家居长期留下危害健康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