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紫檀,拉丁名:Pterocarpus erinaceus,国家红木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中紫檀属、花梨木类的一种,主产于热带非洲西部,在中国红木市场上俗称为“非洲花梨木”。
刺猬紫檀价格适中,不管是原木还是成品,价格都非常的亲民。而用刺猬紫檀制作的家具却丝毫没有“平民”、”低端“的痕迹,其纹理极具张力。物美价廉的刺猬紫檀家具以其超高的性价比征服了中国消费者,也使其成功占领了红木市场的半壁江山,成为中国红木市场上当之无愧的销量之王!
刺猬紫檀作为西非的一个重要树种,随着中国市场需求的激增,导致了该树种资源在产地国日趋枯竭。鉴于这种日渐恶化的趋势,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在格鲁吉亚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植物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中,塞内加尔代表在第24号议程中提出一项草案,提议将刺猬紫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附录III。今年的5月9日,刺猬紫檀(非洲花梨木)列入CITES附录三正式生效!
刺猬紫檀列入附录三的正式生效给中国的红木市场带来了一波不小的冲击,以主要产地国尼日利亚为例,该国直至8月底才开始申办濒危出口许可证。
虽然尼日利亚的濒危出口许可证已经开始办理,刺猬紫檀的贸易即将步入常轨,但是,其或许还将而临一项大考:事实上,去年在格鲁吉亚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植物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塞内加尔政府除了强烈要求将刺猬紫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的附录三,同时,由于当前的国际贸易现状和不可持续砍伐的行为,塞内加尔方面希望将刺猬紫檀列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CITES)》的附录二中。
塞内加尔环境部长签名的信件交予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CITES)”的总干事,要求将刺猬紫檀列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CITES)》的附录二(Appendix II)之中,并要求植物委员会将此项提案提请于2016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Johannesburg)举行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缔约方大会(CITES,COP17),并能够与其他几个出产刺猬紫檀的国家联合一致,以便促使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并表决。(信息来源:木材地理)
刺猬紫檀进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附录三对于这个物种的可持续是一次重要推动步骤,不过鉴于附录三在一定范围内的局限性,还不能有效的阻止刺猬紫檀木材非法国际贸易的旺盛态势,所以塞内加尔拟在2016年南非约翰内斯堡的第17届缔约方大会上提请将刺猬紫檀列入附录二。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其管辖的物种分为三类,分别列入三个附录中,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
附录Ⅰ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附录Ⅱ包括所有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附录Ⅲ包括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该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的物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
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出口,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出口许可证。
除了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获得并不违反本国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同时,还需出口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出口不致危害该物种的生存。只有符合以上两项条件,方可发给出口许可证。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7次缔约方大会将于今年9月24日至10月5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现在的现实是刺猬紫檀还并没有真正到受濒临灭绝威胁的程度,不过塞内加尔政府认为这个物种已经符合附录二的条件了。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修改应经成员国大会会议到会并参加投票的成员国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塞内加尔的提议,刺猬紫檀能否通过表决列入附录二目前还不能确定。
另外,根据环境调查署(EIA)的资讯,CITES东盟专家组(CITES AGE)也将在今年9月24日召开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大会上提交大果紫檀(缅甸花梨)和鸟足紫檀(老挝花梨)奥氏黄檀(白酸枝)和巴里黄檀(红酸枝、花枝)列入濒危物种附录二的提案!并且,据业内分析,东盟专家组的此提案通过的概率极大!
2013年3月3-15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6届缔约国大会上,交趾黄檀(大红酸枝)被列入濒危附录二,给当时的红木市场造成了一场让行业至今仍然记忆忧新的地震!
刺猬紫檀、大果紫檀、鸟足紫檀、奥氏黄檀、巴里黄檀作为红木市场上的绝对主力,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统计,但是根据业内估算,这五大树种至少占据了中国红木市场80%的份额!
一旦它们与檀香紫檀(小叶紫檀)、交趾黄檀(大红酸枝)一样列入CITES附录二,其严苛的贸易规定基本会将其合法贸易的通道堵死!对中国红木市场的影响将远远超过13年的大红酸枝入二级濒危事件!
面对这场即将到来的、史无前例的红木危机,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