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中的贮物箱盒——不重外在重内在,中木商网陈昌文就明清家具中的贮物箱盒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扩充您的知识!
明末清初 黑漆嵌螺钿山水人物纹轿箱
轿箱为明清时期专门在轿子上使用的箱具,通常搭于轿内横枨之上。此件轿箱通体施黑漆,箱盖顶面与箱体正面采用镶嵌螺钿及描金工艺装饰山水人物图,背部及底部光素。箱体正面装有方形面叶,中有条形插板可以扣合。乳丁金属条进行加固。此类小箱一般用于盛放重要文书或玺印。
清乾隆 剔红山水楼阁人物纹双联提箱
提箱分层且有提梁以便于搬动。此箱为双联式,上部有两个抽屉,由铜鎏金提手相连接。提箱正面对开两扇门,面板装有铜吊牌。箱外侧面以回纹为装饰底纹,四面开光,通体浮雕人物、山水、楼阁图案,装饰华丽,雕工精湛,为清代宫廷小型雕漆家具精品。
清中期 朱漆皮地描金双龙戏珠纹印盒
清中期 朱漆皮地描金双龙戏珠纹印盒
盒盖为顶形,通体包裹皮面,并留有明显线脚。盖与盒体之间安装长方形面叶及云头形拍子,盒两侧装有铜提环。盒周身施朱漆,正面用描金手法描绘云纹及双龙戏珠纹,盒盖描绘云纹及蝠纹。龙纹仅有四爪,在当时规制中一般认为它们是蟒,以区别皇家标志的五爪真龙。此盒可装锁,原本应为用于盛装玺印等贵重之物。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器物的定名实际上也反映了它的具体功能,即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家具也是如此。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虽然类别和定名上有所差别,但是从实用部位来看,中式家具中的桌、案、椅、凳、床、几、榻等三类家具,无论是作为承托用具、坐具还是卧具,其主要的功用实际上都是器物的平面部分,尤其是外面,如桌、案、几家具使用的主要是它们的台面,椅、凳、墩家具使用的主要是它们的坐面,而床、榻家具则主要使用的是它们的横向面。与这些家具相比,箱柜等存贮器则正好相反,出于容纳物品的实际需要,所以它们的功能不是体现在外部,而在于内部空间的营造,容量越尽可能宽敞,结构越趋于合理,器具就越实用,其功能也就越强,以实用价值而论,是真正的“有容乃大”。这些特征差异造就了箱柜器物的独特性,也形成了中国传统家具的别样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