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期紫檀红木灵芝纹画桌 长171.7厘米 宽74.7厘米 高83.5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桌面边框及面心为紫檀木制,其他束腰、牙板、腿足等处为红木制。画桌除桌面外,通体雕饰灵芝纹。腿足向两端膨出很多,使得造型圆润饱满,腿足下方兜转,连以横枨,中间伸出一簇灵芝,巧妙的装饰了腿间空挡,使其更显稳重。
清早期紫檀红木灵芝纹画桌 长171.7厘米 宽74.7厘米 高83.5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紫檀边抹与红木束腰、牙板的雕刻工艺迥异
画桌的桌面与束腰及以下部分不只是用材的差别,其上的灵芝纹样式迥异,雕工也高下有别。桌面边抹处的灵芝纹布局紧凑,层次感强,菌盖波折不明显,形近椭圆,末端卷如云雷纹,边缘因内侧打洼,如双边阳线突起,线条紧绷,雕刻刀法老练娴熟,圆转运刀,有剔红意趣,具明代特征;与之相比,束腰及以下部分的灵芝纹比较平淡,布局略显散漫,菌盖波折明显,虽也有打洼工艺,但远不及边抹处之灵动,是清中晚期工艺,相近者有颐和园所藏清中晚期红木灵芝纹扶手椅。
民国 紫檀灵芝纹画桌 故宫博物院藏 郭葆昌先生斥重金仿前述画桌
由此可以推之,该画桌原制于明晚期或清早期,可能通体由紫檀制成,后来束腰以下部位损失,在清中晚期时以红木重新修配而成。虽然雕工略逊,但形体饱满大方,还是比较成功的,不排除修配时参考了原物残件。
清中晚期 红木灵芝纹扶手椅局部 颐和园藏
清中晚期 红木灵芝纹扶手椅局部 颐和园藏
清晚期或民国 紫檀灵芝纹方凳 故宫博物院藏
画桌地披麻丝挂灰髹(读音:[xiū])红糙漆,是北方古建筑的髹漆手法,结合雕刻工艺等方面,可断定此物属京作。
清晚期或民国 紫檀灵芝纹方凳 故宫博物院藏
据王世襄先生记录,此物民国时为北京牛街蜡铺黄家之物,后归三秋阁关氏。郭葆昌先生曾斥重金以紫檀仿制。此件画案后由民主妇联拨交故宫博物院,一同拨交者还有紫檀灵芝纹方凳四件,从做工看是清晚期或民国时配置。郭葆昌所制者,由于缺乏大料,造型拘谨,只在牙板和腿足雕刻灵芝纹,雕工也难及原物。该案现亦藏于故宫博物院,两案聚首,也是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