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
桌,有历史文物可考的是起源于汉代。宋时制作工艺取得长足进步,出现各种装饰手法,如束腰、马蹄、莲花托等。明代时,桌子已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基本形式分为束腰、无束腰两种。
紫檀束腰马蹄足鼓退嵌云石矮桌
长127厘米 宽68厘米 高49厘米
紫檀嵌云石方八仙桌
边长92厘米 高85厘米
紫檀雕西番莲纹小条桌
长128厘米 宽32厘米 高88厘米
此桌长方形,面下有束腰,牙条正中浮雕西洋式洼堂肚,牙条与腿结合的转角处,另有浮雕西洋花托角牙。桌角、束腰、拱肩及足端均包镶铜质凿花饰件。
紫檀雕拐子龙纹炕桌【清早期】
长84厘米 宽28厘米 高23厘米
紫檀黑漆搭链式炕桌【清早期】
长96厘米 宽54.5厘米 高38厘米
紫檀雕缠枝莲六角桌(六凳一桌) 【清代】
直径107.52厘米 桌高78厘米
紫檀嵌掐丝珐琅西番莲纹画桌【清乾隆】
长168厘米 宽64厘米 高90厘米
紫檀卷叶纹半桌【清乾隆】
长116厘米 宽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体由紫檀料制成,色泽沉稳典雅。冰盘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纹,牙板深雕卷叶纹及莲纹,并装如意云纹牙头,安装方式特殊,与腿部接缝处理严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龙纹,边起阳线与牙板交圈,足为内翻回纹。
紫檀绿端云石面方桌【清代】
长70厘米 宽68厘米 高81.5厘米
此方桌属承具类,冰盘沿,象牙板,罗锅枨式牙条,直腿起阳线,内翻马蹄。整体素雅大气,淳朴俊秀。
由于造型和功能的不同,桌子可分为长方桌、方桌、炕桌、书桌、琴桌和画桌等。
方桌是客厅最常用的家具之一,依其大小,可分为四仙桌、六仙桌和八仙桌。古人以大方桌为上等,将八仙桌等作为餐桌使用。八仙桌装饰讲究,常饰以灵芝、花草、绞藤及吉祥图案。
紫檀拐枨方桌【清早期】
长77厘米 宽77厘米 高79厘米
长方桌的桌形接近正方形,但长度不超过宽的2倍,若超过2倍,则应称为长条桌或条桌。
圆桌为桌类家具中的精品,清代存世较多。桌面大小各异,直径80~150厘米。桌腿数目不一,有独腿、三足、四足、五足等。有的清代紫檀圆桌造型圆润而灵巧,雕饰精丽,为古典家具中的精品。
半圆桌又名月牙桌,通常靠墙安置,两张半圆桌可合成一张整圆桌。半圆桌在清代家具中较常见。
紫檀雕花半圆桌
直径100厘米 高84厘米
半圆桌由两件合而成一。面下高束腰,浮雕莲花纹条环。束腰下承托腮,拱肩直腿双翻马蹄。牙条正中垂如意纹洼堂肚。两侧装卷草纹透雕托角牙。桌腿下部装横枨,镶透雕卷云纹屉板。
紫檀卷叶文半桌【清乾隆】
长116厘米 宽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体由紫檀料制成,色泽沉稳典雅,绛紫尊仪。冰盘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纹,牙板深雕卷叶纹及仰俯莲,并装如意云纹牙头,安装方式特殊,与腿部接缝处理严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龙纹,边起阳线与牙板交圈,足为内翻回纹。
画桌属于长桌,主要是用于作画,兼用于裱画。因此,桌面要宽于普通的长桌。
紫檀回纹八足琴桌
长132厘米 宽44厘米 高78厘米
此琴桌以紫檀木制成,桌面攒框装板,边缘雕回纹,桌面四角作出向内勾转的拐子式卷头,面下有雕如意头束腰,托腮下接雕如意高拱罗锅枨,靠近四角位置有短柱与腿足上部相连,桌腿系由一组板式足以卡子花和横枨相连而成,腿足看面皆雕回纹。
紫檀三拼回纹条案
长128厘米 宽39厘米 高81.5厘米
该条案由紫檀精制,桌面为三拼,光素;无束腰,面下券形牙板,雕拐子纹饰点缀,并饰回纹牙角。两腿间设横枨,直腿起阳线,内翻马蹄足。此案造型雅致,线条流畅,包浆细润,色泽古朴。
紫檀蝙蝠托泥平头案
长150厘米 宽44厘米 高82厘米
此件平头案系紫檀木制成,案面攒框装板,夹头榫结构,牙头镂雕蝠纹,与牙条正中的蝠纹彼此呼应,牙条上开光内雕博古纹,两腿间镶装拐子龙纹圈口,两足下安托子。